台灣的司法都是結果論嗎?似乎都是撞人的不對,我想這也正是很多人在逆向行駛、不打方向燈、任意切換車道、甚至亂停車的寶典,因為心裡總想著你來撞我看看阿,好像先前違規的人都是對的,去撞人的一定是未注意前車狀況未及時停車,就是有錯要受罰,還有甚麼撞人一定要負道義責任,才有那麼多的助跑姐、要裝行車紀錄器,真是鬼島,那以後火車也要隨時注意有沒有人車,一定要隨時煞停喔!!
riverbob wrote:台灣的司法都是結果論嗎?似乎都是撞人的不對,我想這也正是很多人在逆向行駛、不打方向燈、任意切換車道、甚至亂停車的寶典,因為心裡總想著你來撞我看看阿,好像先前違規的人都是對的,去撞人的一定是未注意前車狀況未及時停車,就是有錯要受罰,還有甚麼撞人一定要負道義責任,才有那麼多的助跑姐、要裝行車紀錄器,真是鬼島,那以後火車也要隨時注意有沒有人車,一定要隨時煞停喔!! 漏習??漏習??漏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