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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方向燈我就要讓你嗎? 我就是不想讓你

下大雅交流道 左線要排隊左轉的,我要直走,我走右線
一台CRV 開到我旁邊頭過方向燈打了就切進來,你也不看一下速度差多少
按你喇叭你還踩剎車,踩剎車很好玩嗎?

是要挑戰我的剎車能力還是挑戰你

我知道會有護航使者說我超速? CRV開的比我快 如果我超速他也超速
我直走,他要變換車道要禮讓原本車道的車輛

今天角色對換,我方向燈打了就切,觀感如何???

影片時間 2:20




https://youtu.be/BHyBNScpf0g
2015-07-25 7: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方向
willboy121658 wrote:
下大雅交流道 左線...(恕刪)


標個時間,2:20左右

willboy121658 wrote:
你打方向燈我就要讓你嗎? 我就是不想讓你
...(恕刪)


幹的好!
檢舉吧~沒有到安全距離就切進來了~
可能剛看完玩命關頭吧...
看來在01發影片要先承認自己違規的事項,不然像我上次發個文被批到翻...

可惜啊~CR-V跨越雙白線時沒壓線,不然可以送個紅包給他!
很多人都這樣,一打方向燈就要切進來! 有的還不打方向燈的.
影片中就有兩輛不打方向燈切進來,一輛一打就要切進來!


順便問一下,可以用什麼事由檢舉?我想檢舉他.
這樣硬切有些會來不及煞,就只好撞上去了
他是轉彎車你是直行車
路權你優先,就算會有肇責,他也比較大
Carlos3288 wrote:
很多人都這樣,一打...(恕刪)

行駛路肩?那一小段看起來算路肩...(有劃停車格)

第七條之二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
得逕行舉發:
一、闖紅燈或平交道。
二、搶越行人穿越道。
三、在道路收費停車處所停車,不依規定繳費。
四、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或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
之警號不立即避讓。
五、違規停車或搶越行人穿越道,經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
簽證檢舉。
六、行經設有收費站、地磅之道路,不依規定停車繳費或過磅。
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前項第七款之科學儀器應採固定式,並定期於網站公布其設置地點。但
汽車駕駛人之行為屬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蛇行、危險方式駕車或二輛以上之汽車競駛或競技。
二、行駛路肩。
三、違規超車。
四、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
五、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七、未保持安全距離。
八、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或槽化線。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十、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繫安全帶。
十一、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
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
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
第一項逕行舉發,應記明車輛牌照號碼、車型等可資辨明之資料,以汽
車所有人為被通知人製單舉發。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換作是我
這種情況不會按喇叭

對方車速比樓主快
前方有足夠空間
也打方向燈告知了

這樣切換車道
應該是OK的

凡事
不要都用輸贏的心態
尤其是馬路上
好不容易歹到,不波一下怎對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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