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影片長度20秒
第3~5秒違規發生
直到第19~20秒才接近該違規車輛
並且可以判讀車牌
該違規車輛全程均在影片中
第一次透過交通違規檢舉系統
有關您反映XX-XXXX號車於本轄道路涉交通違規案,
經審核檢附資料內容擷取後車牌過於模糊,無法清楚
辨識車牌號碼,舉發事實與認定尚有疑義,本分局暫
無法據以查處製單舉發。
心想奇怪
影片後段明明可以看清楚
承辦人員是沒看完影片嗎
於是透過市長信箱
(因為可以打承辦人員的時段我都不方便打電話)
希望可以查明
然後開單
結果又收到更令人吐血的回覆
一、有關「擷取影像係以(違規時)可辨識車號,而非
以(尚未違規行為)影片中有清晰可辨識車號」做為認
定,雖提供連續錄影畫面,惟違規舉發是以影像提供
作為證據。
二、該車違規行為發生時為影片時間3秒至5秒間,拍
攝距離約與違規車輛相距3~4個車身,擷取後經放大
檢視影像模糊,車號無法辨識。
他的意思就是說違規當下(3秒至5秒間)看不清楚車牌
所以不能當作證據開單
這是什麼神邏輯?
還是他認識違規者?
如果這樣要怎麼處理?
分局長信箱?
政風單位?
謝謝
也直接打去問承辨的員警
通常被開單的人只會收到違規行為的照片,所以收到照片的畫面車牌一定要清楚
不然就算有影片來証明,但是一定會被申訴的,所以有些員警為了怕麻煩,通常就不會開
我之前也有遇過在國道隧道裡我前方的車輛雙白切換車道
但是就在他切換時後,影片裡的車牌因為他切換的速度過快,導致車牌不清楚
所以就被退件了
但是明明在切換前,車牌清楚的跟什麼一樣,因為他就在我前方開了很久,足足有30秒吧
而違規的當下只有一秒不清楚,也是會被退件的…
不過放心,他躲的了這一次,躲不了下一次的,有這種行為的人,肯定會再犯的
到時自然也會被其它檢舉人收走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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