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路人 wrote:你有考駕照?不知道中間虛線的地方代表可超車嗎?吃到對向僅代表出車禍時沒有路權而已 虛線,超車可跨越,沒錯(97-3) 但,(101-2)「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所以,這題不能用「超車」來解釋roward wrote:套句柯P的話沒違法但是社會觀感不好 理論上,對方路權不利但實務上,若發生事故,雙方可能都有「部份」肇責(即使對方全責,光是做筆錄,保險出險,時間成本,就划不來了...)berglai wrote:錄一段路後,檢舉行駛兩車道線中央,未依車道線行駛.這會開罰的我檢舉過,檢舉最多的是計程車.有95%這樣開的都是計程車. 我住鄉下,連跨雙黃超車,交通隊都常常吃案例如:同車道前方機車慢慢騎,汽車「半個」車身跨雙黃超車...不會開
berglai wrote:樓上大大,如果吃案可...(恕刪) 也講了很多次,路邊紅線停車 併排停車,同樣的檢舉發式 照片加錄影檔新北/台北市成案機率9成以上,桃園縣市看有沒1成,反正到內政府信箱 回的內容還是一樣...桃園縣市真的是違停的天堂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查處回復,該局龜山分局於檢視所附影片資料,因係移動中由該車後側拍攝,通過時間短暫,難以明確佐證駕駛人是否在駕駛座內,致無法判別該車係行駛中、臨時停車或停車狀態,因違規態樣不明確,為免舉發爭議,爰不予舉發,謹請諒察。本部警政署非常重視您的意見,已要求該警察局持續加強勤務規劃作為,落實違規稽查取締,以維護停車秩序及用路人通行權益。另並建議您發現嚴重違規停車影響交通時,立即撥打110電話或就近向分駐、派出所報案,俾便派員處理。以上答復,供您參考,您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我們很樂意為您說明服務,感謝您的來信。違規停車 併排 到底桃園縣市怎樣才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