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償險,理賠人員要我先簽合解書??

某日在一條無任何燈號的十字路口,時速約20~30左右,在過中線時被一輛機車阿伯.
撞到左後車門與後葉子板部份,對方阿伯人倒地有些許擦傷.阿伯年約50~60左右

後來到警察局做完筆錄後出來,問阿伯說現在要怎解決?
阿伯說發生這種事大家也不願意,雙方各自處理維修費就算了,本來想說他賠個兩三千,我自己用粗臘打一打就算了!!
我一聽,就想沒得談了阿伯完全不覺得他有錯!!
阿伯因沒有保財損,而我的第三人無保險汽車碰撞(代位求償險)就符合了
我就留下一句,我保險公司會跟你談,我人就走了!!!

送車廠維修完,車廠人員請我寫一些資料,疑??~空白合解書?還要我簽在甲方,(甲方賠償乙方)
車廠說是保險公司理賠要求寫的,當下打電話問,理賠人員說因為肇責未出來,這份合解書也不一定會用到!!
我說等確定我再簽吧!.....

過幾天後,理賠人員補寄一份合解書,這次就不是空白的了,
內容:在某年月日,甲方-我,所駕 "車號"自小客車 在某路段發生事故,至乙方 機車阿伯 體傷及機車受損

雙方同意合解 甲,乙同意各自處理等............

奇怪這份合解書上怎麼我變肇責最大的車主了,後來打電話問理賠,合解書是什麼情形??
因為肇責要等一兩個月,而對方有受傷的情形下,保險公司是希望我們雙方各自處理,
而我修的維修費由保險公司吸收,我不用出到任何費用,
我問,這樣我明年保費不就會提高嗎??理賠說對.....

想請問一下各位比較了解的網友大大,是理賠人員便宜行事,我等肇責出來比較好!先不要簽
還是我應該簽那份合解書?







2015-07-16 1:01 發佈
這事怎麼會來版上問.你不是有保險?去問你的承辦人.....
保險員處理方式沒錯 因為阿伯有傷 除非你想揹一條過失傷害

不然這樣處理方式是最好的 不管阿伯對或錯 重點是他受傷了

除非你想去地檢署跟檢察官爭理 這就是台灣法條

得罪方仗還想逃 wrote:
某日在一條無任何燈號...(恕刪)

得罪方仗還想逃 wrote:
某日在一條無任何燈...(恕刪)

說實話我真不懂你的癥結點在那兒.....
代位求償不就是保險公司先將你車輛修好,再與對方協調賠償事宜。
你車子都修好了,不簽和解書的話代表無法結案,到時候保險公司沒你和解書也不能撥款,那修車錢從何而來??
至於賠多賠少不都是保險公司處理?對你來說都是一件出險紀錄。

既然要丟給保險公司處理,在沒有讓自己權益喪失的情況下
繞著一些枝微末節小事,誰有辦法幫你談??談完說不定你又不滿意

還是你想保險公司跟對方談硬了
萬一有人教阿伯告你,你會好過一點??該不會你認為自己完全無肇責吧?

另外提到一點,過失傷害的罰金保險公司是不幫你付的
在我看來就是便宜行事,雖然之前出險也是這樣做,但我覺得不對,在台灣保險公司和車廠或傷者之間都有一種無SOP狀態的處理方式...
因為台灣法律
有一個傷者為大的"過失傷害"無敵條款
騎機車的必勝絕招

所以個人認為保險公司很有經驗
也處理得很好

否則絕對不只提高的保費那些錢
建議趕快和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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