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巷弄狹窄,停車位在熱門路段一位難求,但是在路肩違停就算了,尖峰時刻大辣辣停在壅擠的巷口是想怎樣?端午連假尾巴,晚上騎機車出門買晚餐,好不容易排隊到路口,正好綠燈,想說怎麼前方機車都不移動原來是被一台在路口轉角打右轉燈違停的白色休旅車擋住了.....
火星任務 wrote:這種情形,每天在全國...(恕刪) 大大不好意思,想請教如何檢舉?關於違停檢舉,我也貢獻了不少,但是都是在車主或乘客不在的狀況下過去拍駕駛座的髓然此案小弟我很確定駕駛座上無人,但總不能就這樣當著乘客的面過去拍照吧
火星任務 wrote:這種情形,每天在全...(恕刪) 不去檢舉,下次一樣照停啦。以我居住的地方來說.每天檢舉他照停.警局回覆也是 違規事實明確.逕自告發.哈...沒用.撥110檢與.早上警員來了.違規車輛開走.中午又恢復動作.中午檢舉..晚上也恢復.110檢舉幾次就懶的檢舉.避免浪費電話費.還是用紀錄器線上檢舉.比較划得來
不用po了,這種情況不會引起市民共鳴,市長也是3分鐘熱度,打110也90%不會開罰(因為來也是鳴鳴警笛,車主很快的跑出來把車開走,要不然就叫議員出來跟警察嗆聲),直接檢舉比較有希望讓違規人受罰.有拍到在交叉路口的違停車駕駛開門下車就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違規停車(汽車罰900元),乘客上下車就用第55條違規臨時停車(汽車罰600元).台南市政府警察局
expert330 wrote:不用po了,這種情況...(恕刪) 您好!謝謝指教,該檢舉方式(台南市警察局首長交通檢舉信箱)小弟已使用多次,但都是在車主或乘客不在的狀況下過去拍駕駛座的髓然此案小弟我很確定駕駛座上無人,但總不能就這樣當著乘客的面過去拍照吧(根據檢舉規定四、違規事實之認定:違規停車者,所攝取採證照片之角度,應涵括違規車輛之駕駛座,以辨識駕駛人是否在場,車輛係臨停或停車狀態)想請教僅有後方拍攝之違規影片是否能成功檢舉呢?
hsst8141 wrote:大大不好意思,想請...(恕刪) 吃飽嫌閒等危停車開門(此時看要危險駕駛還危停)發生故障or車禍……總有證明文件ps機車跑快車道秒抓;汽車停慢車道(市長沒說)假裝沒看到請記住……怕疼鐵包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