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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警局在2個月後回覆結果了
沒帶安全帽=>屬實舉發
跳鋼管的=>屬實舉發
貨車後斗載人=>無行駛事實不予舉發
結論:違規就是違規,沒有哪條法律規定廟會時可以不必遵守交通規則。
7/1後這些廟會遊行的,應該連騎車要抽個煙都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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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從台南市要上永康交流道,結果剛好遇到廟會遊行,佔走了一個車道
又只有那一條路能走,就只能塞在那邊,沿路看幾乎都是沒帶安全帽或一些違規的
回來後就想說乾脆檢舉看看
分了三四個案子
沒帶安全帽的、在吉普車上跳鋼管的、貨車後斗載人,這些應該都算交通違規
因為車子都有在路上行駛,理論上也要遵守交通規則吧?
但....各位知道結果是怎樣嗎?
一個月過去了,完全沒有下文,不知道有沒有被舉發或怎樣,也沒收到結案
只有其中一件回覆說已將案件轉移相關單位處理,然後就結案
我就再上網申訴請他說明是轉移到哪一個單位,明確告訴我以便追蹤
結果再收到的回覆是"經查本案已轉入另一系統,並進入舉發作業" = =a????
所以到底有無檢舉成功我還是不曉得。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類似檢舉廟會遊行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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