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1 22:15分在鶯歌區中正一路前發生了車禍,對方是行人(醉漢)
當時我是剛起步沒多久綠燈直行車輛行進內線道(此地無禁行機車標誌),
目視前方沒有很注意時速不過不快剛起步沒多久又下雨路面又昏暗,下一秒突然前方一個黑影,
對方闖進我的前左側不到5到10公分的距離完全無法煞車,當時完全沒有看到他我很肯定,
結果對方送醫大腿及骨盆裂開,我也是送急診當下是站不起來,多處擦傷及銼傷。
很謝謝當下幫我報警檔車的加油站人員,我真的很感謝。
這是大概地點圖(紅色為我方,綠色對方,藍色撞擊點)

下方為我方機車損害地方


車子破損地方為他闖過來撞擊機車左前後身體再去撞我的頭燈導致車燈部分爆裂,
車台後移,另一面只有機車躺地的刮傷痕其餘無傷。
假如對方在我面前我相信有出過車禍的各位大大們都知道車殼幾乎是100%全爆的不過我只有爆左前一小塊!
這問題是因為對方說我沒讓他,對方是衝過來的,我根本閃不了他!!完全神風特攻隊,
我也只能往旁邊一點完全無法閃避就直接撞了。
車禍當下我們雙方都被送急診,不過警察一來就一直有點像是威脅的方式說對方可能會走人,
而且對方沒父沒母只剩他跟弟弟?
要我要有後續準備一直連續跳針,說對方罪不該死,剩下責任要我扛,請問我要扛甚麼??真的很納悶
之後當下12點回警局做筆錄,警察跟我說對方已經OK了,
不過我問他他突然闖過來這樣我行使我方路權又綠燈,
結果警察還是無限跳針說對方罪不該死責任還是我扛,
而且叫我之後別說對方喝酒,因為他舉例了神經病砍人及鄭捷給我聽,
說假如對方喝醉無意識他罪行就是比較輕我會加重,奇怪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之後他私接自己的電話我聽著聽著才知道對方是經常在那邊喝酒的一群人就是認識對方的意思...
警方也說等對方轉到一般病房會通知會換事故聯單
因為警方給我空白的他說不知道對方姓名?
6/2號一大早接到對方弟弟電話跟我們約晚上8點見面,我帶著我爸媽一同前往,
一見面我先把我買的補品送給對方哥哥及說你們的醫療費我會用強制險幫你們申請,
對方是五個兄弟不過開口就是說少年你騎很快齁之類的,喝醉酒怎會闖過去咧應該是你自己去撞他之類的吧!
反正給她們講就是千錯萬錯都是我的錯的感覺...
我也講我的路權給他聽
行人134條款(我方後面30公尺有斑馬線)
信賴保護原則
綠燈直行路權再我
沒想到其中一個對方不爽說你今天是來講這些不是來談事情的嗎?不然上法院阿!!!超大聲
我也回說我今天是來探望對方,如今這些話題都是你們提的要上法院當然好阿
結果他哥哥就把他攔下來不讓他講,說他知道他有喝酒知道他責任很大,
所以希望我們可以給一些意思意思
我們也說你的意思是多少?對方不予回應
我們也說不然我們討論一下再跟你們說或是等初步鑑定報告出來
請問各位大大們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我只有保強制險無第三人
最近會去請警方調閱監視器
也有一位目擊證人可以肯定我是綠燈直行車
等待現場圖及初步鑑定中....
希望各位能幫幫我....
6/5號 今日一早就前往警察局看路口監視器後更確定對方喝醉!!!
只有看到對方搖搖晃晃走過加油站並且綠燈時直接闖越朝畫線並沒有行走斑馬線並以他本身右斜的方式行走
不過沒拍到事故畫面只有拍到我撞到他後,車跟他及我一起出去,請看現場圖

對方從我中指那邊走出,並以右前方快速移動,那邊本身昏暗又下雨所以又因斜的移動所以沒有看到他
(由於對方是無名氏又急診所以警方只有畫我的圖出來沒有對方的,對方也還未做筆錄)
今日也很幸運找到那位幫我檔車的全程目擊證人,證人說對方是突然衝出無行走斑馬線!!
就算沒有監視器也可替我證明!! 再次謝謝幫我檔車的加油站員工。
6/5號 22:40分 對方打家裡電話,不敢打手機怕被我錄音,一過來就說之前和解你們講好沒
我跟他說我直接跟你講想法各自付各自,不過我的強制險還是會負責你的醫藥費,
看著對方受傷我還要賠公司修車費及營業損失費,
而且上法院你們贏面其實很小我又有兩個目擊證人我直接說出來,
對方說誰跟你各自賠各自你撞我們耶!我們行人耶,你要負責!!管你兩個目擊證人
你騎很快就是騎很快,我說你有證據證明我騎很快嗎?你有問過目擊證人嗎?
之後我問他說不然你們的條件是甚麼他說5 5分 醫療費另算
我跟他說不可能,最大主因不是我我是受害人,最大主因是對方喝酒!
沒喝酒不闖過來會有這項問題嗎?對方又說那你當時看哪
我說當然看前面阿...不然看哪看旁邊嗎?
我又跟他說了3項法律條款他說那都是你說的!我跟他說你不信可以去查!!
對方一樣無限跳針!我跟他說我已經看過路口監視器已經確定對方喝酒又搖搖晃晃的過馬路!
對方無限跳針! 說他看過監視器,之後被我磋破惱羞成怒說不然你拿給我看!你拿給我看!!!
我跟他說影片在警方那,不是在我這!對方無限跳針!!
我還有很客氣道歉第一次面談 對方問說我騎多少!結果我頭還很暈 聽成你最慢騎多少我跟他說抱歉!
結果他說我欺騙,我跟他說真得不好意思我頭很不舒服所以才會聽錯!讓氣氛緩和一下結果對方還是很衝
又說我惹對方生氣我跟他說第一次面談是你大哥先說法院兩個字惹爭端,對方一樣說是我先說法院,
我直接說你應該有錄音吧?請回去重聽到底是誰先提法院兩個字惹爭端!!
然後對方不爽就說好阿上法院阿 就直接掛我電話
6/6號 中午又換另外一個弟弟來跟我歡,歡說當事人星期一要出院叫我去幫他出醫藥費共1萬4千多,
我說抱歉醫藥費我會用強制險幫妳們請,所以不會幫你們出,
之後又說那出一半好不好?我說一樣抱歉
之後一直盧他就跟我說好阿 幫我出一半7千多我們就馬上和解!
不過一樣要幫我們用強制險申請理賠
我就說好吧,我也很有誠意要和解,我就幫你們付一半的醫藥費不過要先簽和解書我才願意幫忙付!
對方也說好我就幫忙問處理案件的警察要問他明天上班時間及約時間寫和解書
我問好後 從下午4點後打給對方總共打了7通有響都沒接...很明顯的是不想接我電話了
6/14 對方打來說又要和解這次和解金降為5000原本想再A我3000 我說這樣就不要
對方也又說好,反正事情可以盡快處理完我當然無所謂,我也先幫對方申請的強制險
等到今天晚上7點要和解時
反而跑出他的大哥及沒看過的人,我很客氣的打招呼,
結果對方一進來就來鬧場,說看你心意多少阿!!他友人說你是撞我們的喔?
撞人還只付5000就想和解?(嫌太少
我也很客氣的想和解,
我說我們已經講好了,現在你們又來反悔還不是當事代理人?
我也打了電話來,當事代理人完全不敢講話只說給他大哥處理?
我說那就都不用講好了,結果對方說我們耍流氓
還想在警局前作勢打我們,真的很無言連警方都出來制止,真的很可笑
對方說直接上法院這樣比較公正,
我在一生當中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真的事很無奈
請問接下來我該麼辦?請教各位大大 請幫幫小弟我...
有聯絡或有新事情都會更新給各位大大看
請各位大大幫助小弟我 謝謝各位也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