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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至善路跟福林路交叉口被開單

事實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從學校出來準備回家
騎機車行經至善路一段與福林路交叉口準備左轉
左轉的車道總共有三道
但只有最右邊那個有機車停車格
我就停在中間那個沒有畫停車格的車道等紅綠燈
過沒多久就一個警察出來要開我單
跟我說內側車道不能停,開了我一張罰單
違規事實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13款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罰鍰:
十三、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當時我覺得莫名其妙
騎車到現在一年多完全沒被開過單
也從來沒在這個地方看過有人被開過單
回家後我上網google map
發現中間那車道在稍微前面一點的位置的確有禁行機車的字樣
但剛剛查詢法規時發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
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因為我不太確定至善路有沒有劃分快慢車道
但是依條文來看我應該都有合規定
那這樣有辦法申訴嗎?
2015-05-23 16:43 發佈
這感覺很像是

昨天我紅燈右轉竟然被警察攔下來開單,
奇怪的是,我這樣騎了十多年,以前都沒有被開過啊?

以後注意地上有畫禁行機車的車道,不管怎樣就是要小心別去碰。
既然地上都有禁行機車的字了,可能是以前你沒注意到這字,或是忽略這字,
知道不可以,被開過單有過教訓,以後你就不要不要騎在或停在禁行機車的車道了。


g220809846 wrote:
事實是這樣的今天下...(恕刪)


所以呢 你意思警察開錯嚕

自己違規還來取暖

現在禁行機車還沒開放吧
無知了1年多就算了,被員警開單指導了還要上來取暖??

哈哈,現在的學生是怎麼回事呀

g220809846 wrote:
事實是這樣的
今天下...(恕刪)


那邊左轉的車到 只有最右邊的才可以騎機車 ...剛剛搞錯地方^^""
有些事現在不做, 以後也不一定做的到
道路上實際的標線與法規不合,早就不稀奇了!
你可以回現場先確認一下, 該車道是否有劃設 "禁行機車"


會不會有人說: 禁行機車 又沒寫 禁停機車.
其實你這個地點以前確實已抓過這個違規項目 而且還嚴格執行了好一陣子
只是停了好幾年沒看到波力士大人再針對這項違規取締
我想您下次可再仔細確認您停的內側車道有無禁行機車 避免再發生

g220809846 wrote:
事實是這樣的今天下...(恕刪)


同學,以後類似的疑問請貼去小老婆汽機車資訊網詢問吧!

貼這邊,你有沒有感覺你的討論串像是被加了TABASCO一樣?
兩輪獨走 . 寂寞 . 也自由 .
那條車道~~不是有禁行機車嗎??好好地等機車停等區不好嗎??
我沒有汽車嘴臉~事實上我幾乎都是在騎車~

但是當我開車排在第一台汽車的位置等紅綠燈時,突然有機車鑽到我前面停我前面等紅綠燈~~
然後起步慢、左轉切西瓜...........你了解我心中的OS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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