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oago wrote:誠心與好奇,願聞閣下高見,之前是該發生什麼樣的故事與橋段,所以車主必需接受這樣的對待。.(恕刪) 有因才有果,要不然誰會無聊到超車後又直接急煞,或許紅色車主影片一分鐘前差點害那位暴民撞車,所以才會那麼氣
余姓女子4日開車在中山高速公路,見前方廂型車打方向燈卻不變換車道,開到其旁邊搖下車窗說:「你是怎麼開車的?」引發廂型車邱姓駕駛人不滿,擋住余女去路,最後在高市建國路交流道砸毀她的擋風玻璃。譴責暴力如果是我,看到兵器出現時,真的有可能油門不小心就下去了,先保護自己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