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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認錯不理賠的車主該怎麼處理?

4/23當天家父開車(白色馬自達)行駛中間車道,銀色LEXUS由內車道行駛至交流道方向

遇到不認錯不理賠的車主該怎麼處理?

家父車損遇到不認錯不理賠的車主該怎麼處理?

對方遇到不認錯不理賠的車主該怎麼處理?

對方有找保險但當天到三民派出所銀車LEXUS車主提供自己行車紀錄器,看完後後警察開了一張紅單"未依規定行駛"


事隔5日後銀色車主打電話給父親說他修車修掉1萬多,要父親自己修理(意思就是不付帳)

所以遇到這種人應該要怎麼處理??找律師好像划不來
找調解委員會會不會要我們私下和解??有可能對方又不賠?該怎麼處理?

今天去看過那路標是只有單一方向,所以對方明顯違規遇到不認錯不理賠的車主該怎麼處理?

*註:照片尚未處理,如果文章不妥或是需要修改請留言給我,上線後會立即處理 謝謝!!
遇到不認錯不理賠的車主該怎麼處理?
2015-05-01 22: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車主
因為對方有違規
所以保險不理賠
----從沒聽過這種新鮮事

樓主這邊沒保險
要自己辛苦爭取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這案例告訴我們,有錢的買車的未必會開車...

內側右轉?駕照火雞換來的是吧?

suzukoze wrote:
對方有找保險但當天到三民派出所銀車LEXUS車主提供自己行車紀錄器,看完後後警察開了一張紅單"未依規定行駛"


對方有保險...而且對方的保險有到場,那就是對方至少有保第三責任險!

照你形容的~你就別擔心了

先請你家父把車子牽去維修廠,請維修廠開完整的估價單,先不要修理~打電話給對方的保險公司(不用打給對方也不用理對方),請對方的那間保險公司派人來維修廠,維修廠自然會把你們的保價單給對方的保險公司,接著他們就會在上頭先簽名,代表他們有看過!
接著你們就可以先修理車子了,金額可自行先支付沒有關係。

接著~反正你們已經有報案了,雙方也都有做筆錄了,相信你的家父也有拿到那張報案聯單了,請翻看報案聯單後頭有寫申請初判表的日期,你們就等到那天再去你們所在地的分局去申請一份初判表,接著你就看判判表上頭是否寫著你們這方有無規違事項,而對方那邊有無違規事項~當然了,你們這個案子很單純,對方一定是百分之百肇責的,如果初判表上頭寫著你們這方無任何違規肇事事項,你就拿著這份初判表直接跟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聯絡,要求保險公司直接出險給你們,如果你們的車子還在維修廠還沒牽回,維修費也還沒支付的話,就可以請保險公司直接去窗口對維修廠,你們只要等車子修好,牽回家就行了。這中間過程完全不需理會肇事那個對方...直接針對對方的保險公司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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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跟你說的是~如果,那份初判表上頭有寫的到任何一點點有對你們不利的話,對方的保險公司就一定會來跟你們囉嗦說,理賠要七三、六四、或五五之類的話,這時你們要沉的住氣~完全不用理會他們也不用鳥他們,直接把你們當時車禍所有的物證跟行車紀錄的畫面拿去你們所在地的車禍鑑定委員會,接著花三千元申請鑑定~為何要如此做,我在別棟網友的樓中已經有說過了,這邊就不再重覆打一次了....我直接轉貼過來給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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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隊並無法去判定任何的肇責問題...他們只能依現況去描繪出當時的情境,所以你拿到初判表時~
在初判表的右側都會有一行字...本表僅提供參考,並不能當依據!

所以肇責的問題....還是只能由車禍鑑定委員會來判定!

就算未來真的上了法庭有了訴訟,法官、檢察官也都是依車禍鑑定委員會的報告為主!

說直白一點....初判表一點用處都沒有啦...只是如果初判表上頭剛好寫上你這邊並無任何違規肇責事由,你就可以拿這份初判表去唬對方,要求對方賠償....如果,對方略懂的話,就會去申請車禍鑑定....那個結果,就要看雙方誰提供的事證比較有利,就算交通大隊的初判表上頭說你沒任何過失跟肇責,往往到了車禍鑑定時都會被翻盤的!

所以交通大隊並不能提供任何的肇責判定~肇責判定是由你所在地的車禍鑑定委員會所判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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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中間處理的過程中如果對方跟對方的保險公司都一直擺爛,你們也不用心急跟擔心,耐心點等拿到鑑定報告書後,上頭如果寫著對方為肇事主因,而你們這方無任何肇事因素的話,那你們就有如吃了無敵星星了,通常鑑定報告書一出來後,保險公司都不會再囉嗦什麼了啦!

而你們當時真的處理這件車禍上也缺少了經驗,當時事故一發生,你的家父應該要馬上叫救護車,然後說自己頭暈、脖子不舒服、手臂疼痛...接著請醫院急診處開立診斷證明書!
關於這點並不是要叫你們做假或著心存不良~而是,怕對方如果擺爛什麼都不理而又剛好遇到差勁的保險公司的話,你們這份診斷證明書就變的很好用,等車禍的肇事主因鑑定報告出來後,如果對方都還不肯出面解決的話,你們就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因為這是刑事案件,會有檢察官來免費幫你起訴對方,等確定起訴後..法院還會送你一個禮物,就是可以免費再申請要求附加民事賠償,這樣又可以省下去告對方民事而還要先支付裁判費這筆費用,而且有刑事壓著對方,相信對方馬上就會來要求你們這方和解了,就時就要看你們的心情來做決定......

如果,當時你們有做這些動作的話~整個局面都會是由你們來主導的,完全不用理會對方~等於說四張老二都在你們的手上啦!
5_2_0 wrote:
因為對方有違規所以...(恕刪)

自己沒加保.自己去搞吧.....
奇怪.車都開的比我好太多.比我還有錢.為什麼不加保.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443254
不知道為什麼...

總覺得這個人的穿著打扮看起來就像是賣保險、或是房仲之類的

那台雖然是lexus、但已經很舊了~並沒有很值錢

brina999 wrote:
對方有保險...而...(恕刪)


見解精闢的好文 趕緊收藏
brina999 wrote:
對方有保險...而...(恕刪)
是誰規定有保車體險就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
責任險算"選購品"不一定會綁上車體險的,要看車主而不是看保險

有些人則是認為他保了全險就該全包...
結果出了事才發現他繳了很多錢的"全險"其實並不全...

brina999 wrote:
對方有保險...而...(恕刪)

hoba wrote:
是誰規定有保車體險就...(恕刪)


車體險是保險公司賠給自己,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是保險公司賠給別人。
今天以MAZDA的立場來看,LEXUS有沒有保車體險,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保險公司要不要出險,也要經過車主同意,遇到這種耍賴的,就只能走調解或是上法院。
不然就是自己保車體險,請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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