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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不肯拿出單據辦理和解 現在告我民事

如題:
2014 6月車禍 我雨天晚上追撞等停車的發財車, 責任算在我身上。答應會幫修車。
對方車禍當時是說老婆有疑示腦震盪送去旁邊的醫院。 交換資料和保險後我就帶車回去修。
我方已幫對方的車修好了(雖然因該是要等和解才修不過對方吵著說車子是她生財用的。)
討論金額時對方很盧,一下說還沒治好沒法算出錢啦 一下說我們不關心他....關心又說不要一直打。
後來終於決定大約的價錢(2w+紅包)還是卡住。
因為對方不肯去醫院拿診斷證明來簽和解書.說我們不關心躲在保險公司後面.
我說好那我本人請假陪你去跑全部的醫院拿單子後辦和解。一開始答應可是約時間就拿小孩生病擋,期間我每周問要不要下周約時間處理.最後回我說會自己去拿,不要在打來了。 拖到過刑事時間後,我也懶的打了。打了說煩。(保險員預判可能嫌麻煩+金額不大)
結果昨天接到他跑去搞我民事(還跑錯區域的法庭告)的轉移裁量通知書.
現在要如何處理阿....煩死了 自己不來拿錢還告我WTF


p.s最妙的是在討論錢的時候受傷的人變成開車的老公...完全不提老婆了

2015-04-30 12:2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單據 民事

E39520 wrote:
對方只是單純想告你...(恕刪)


請問民事也會留下前科紀錄嘛?

和刑事前科有什麼差異?

真的不了解差異
阿不就想要獅子大開口而已
你不會問白一點到底要多少你們才肯和解
這樣最快

D.S. wrote:
請問民事也會留下前科紀錄嘛?

和刑事前科有什麼差異?

真的不了解差異
...(恕刪)



民事糾紛輸了頂多是賠錢而已
哪來的前科?

樓主不是有保險嗎?
這種民事訴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反正判多少也是保險公司買單
民事法....爭論的不是責任裁罰,所以不會有量刑等之事[故 沒有所謂的前科之紀錄].
民事庭 也不過只是對錯之判定與賠償罷了.

如果 你已盡責而對方是如此的挑剔,建議你 現在開始就不要理他了.
等開庭時 一切的就醫賠償由強制險理賠,其他賠償{如有第三人責任險}也能由保險賠償.
如無第三人責任險..端看法院的判責即可,也不會很多的.
刑事大概告不上了(半年),所以改告民事(兩年)...不要鳥他就好了

怕是刑逼民而已,打民事成本很高,他愛玩就讓他去玩就好了

刑事就算只有小指指甲打斷(這哏...)也有可能吃上官司
民事哦...隨便他喊價啦,要賠多少又不是他決定的

躲在保險公司後面?不然保險是買來幹嘛的,這人腦子浸了水...
浸水的程度大概不亞於本板某神邏輯
151515151515151515
00000000000000000
今天收到這鬼東西-.-




這是啥毀阿
不是早就過了n個月了!@
dczephyrus wrote:
今天收到這鬼東西-...(恕刪)
還是要去,但先弄清楚是怎麼告的
然後把案子的日期調出來,如果確定超過半年就先向檢座請教,看檢座怎麼說
過失傷害是以案件發生起追溯期半年(六個月)不是他治好傷後六個月
要記得主張這點
dczephyrus wrote:
今天收到這鬼東西-...(恕刪)


看來你遇到黃牛了
如果你當初有把要與他和解但他推拖拉不願和解的對話記錄下來
當然是要有影音檔比較好
那基本上你就站得住腳了
然後收集所有對你有利證據
包含當下就將他車輛維修好的事證與單據

或是你現在可以回馬槍一招
打電話或是親自過去找他
但是一定要私下錄音錄影
讓他提到當初是他自己不願意和解的
當然最好是找你的保險公司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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