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六行經高雄中山二路、正勤路口,在停等紅燈時,以為紅綠燈上右側綠燈是右轉燈,就轉過去,結果就被照了…請問這樣如何申訴??補充說明一下,我是開在慢車道,在行進的時候看到黃燈亮(綠燈是亮的),接著紅燈亮(綠燈還是亮的)我有停下來確定綠燈還是亮著才右轉,接著就被閃燈了,這時候還在想不是有右轉燈嗎?怎還會被照?後來是看google map才確認號誌是只有紅、黃、綠三燈的...
正常來說,他是右轉燈沒錯啊不過你得先確定你自己是不是走右轉專用車道/慢車道吧如果你開車走中內線右轉,那這張罰單你是吃定了tabaco wrote:上禮拜六行經高雄中山二路、正勤路口,在停等紅燈時,以為紅綠燈上右側綠燈是右轉燈,就轉過去,結果就被照了…請問這樣如何申訴?? -----有右轉專用號誌啊既然你是在慢車道右轉,燈號又如你照片所示,那或許該相機拍的是別人,不用擔心且橫向車輛也在移動,更代表該燈號是右轉燈安啦!
我覺得應該是號誌故障,應該不會開單.E39520 wrote:看到紅燈亮著,就是停等就對了,直到紅燈熄滅哪怕是交通號誌故障,也要等到修復為止才能繼續前進) 你講的這...會不會有點不可思議?其實我覺得是很好笑!如果路口的號誌燈突然故障,那麼大家都不要走停在那?可以的話[糾糾勒刁13張],一直到號誌正常才起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