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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遇到狀況,你煞的住嗎?

2015-04-16 18:5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狀況
我想到前一兩年也有個是在山路狂飆的重機遇到要左轉的車~結果也是急煞蓋棉被GG了
不知道這件判決結果是怎樣

roward wrote:我想到前一兩年也有個是在山路狂飆的重機遇...(恕刪)


好像無肇責
車主有在本版PO文
如果是同一件的話

泰倫斯 wrote:
超速遇到狀況煞不住...(恕刪)


一直重複看

小的感覺是

貨車早已經轉了 但機車車速太快 瞬間出現 (那地方又剛好是彎道) 就被撞了

但....半夜裡 對向有車燈應該很明顯 貨車轉之前如果多看一下 不知到是否能看到對向有高速的移動物
mikeqoo wrote:
一直重複看小的感覺...(恕刪)



可能是彎道 光線不會直射過去


你說對了這有時間速度差


貨車確實是先轉 , 機車是因速度快而看起來有先到


這個狀況很多人都看不出來


貨車司機已先轉過去 , 他的注意力都在前方為主


後方的速度那麼快 , 他哪有可能來得及注意或反應



貨車司機會很慘 肇責5成 1個人400萬也要賠8百萬




只能希望有類似 砂石車那種公會幫忙處理



今天即使是大車的錯 , 你為了有表現而騎那麼快值得嗎
有看到當下的影片,我覺得不只是該路口有左彎所以有視線阻擋,大家有沒有注意到,不管騎車或開車,在有分隔島且有種樹的路口,除非已行車至路口前,不然很難看到對向來車。雖然分隔島上種樹在夜間可以擋住對向來車的燈光,但到了路口還是種那麼高的樹,讓人無法提早看清路口的狀況,無形中提高了風險。當然,有人會說:交通規則就有提到行經路口要減速慢行,不照規矩來出了事怪不了別人。話是沒錯,但道路的設計上,就該儘量把可能造成危險的因素排除。個人覺得,分隔島上要種樹可以,但在接近路口前約20~30公尺就應該淨空,讓用路人可以提早看到路口的狀況。

spc1021 wrote:
可能是彎道 光線不...(恕刪)

算數不對喔 因該是1600萬

evapatch wrote:
算數不對喔 因該是1600...(恕刪)


國文不好,人家都說肇責五成了

evapatch wrote:
算數不對喔 因該是1600...(恕刪)


spc1021 wrote:
肇責5成...(恕刪)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evapatch wrote:
算數不對喔 因該是1600...(恕刪)



國文 數學都不好喔!

應該 不是因該 怎麼這麼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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