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到底算不算路口違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kMh28DTHII

此路口為高雄市路竹區忠孝路與中山路交叉路口..應為T字路口..可是小貨車車牌號碼ADE-XXXX此車卻常常停於此處妨礙機車騎至待轉區..屢次向高雄市警局檢舉也都被退回..所以想請教..到底這樣停是否違規..還是只有我認為它是違規而已


警局回覆:
車號ADE-XXXX自小客車路口違規停車1案,檢視台端所附相片,經本局湖內分局派員現地勘查,該違停地點有翻修過且未劃設路面紅色標線,交通違規舉發認定其事實,依法應從嚴審核,如未符合明確之製單要件,則不予舉發,以杜爭議,是以本局湖內分局無法就違規部分逕行舉發。
2015-04-16 13:1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路口
警察機關是行政機關
只能依法行政
不能自己做出擴張解釋或認定
交通局在小貨車停車的這個位置沒有劃設紅線或是黃網線
依法警察不能開單告發
即便這個地方看起來是路口裡
除非樓主能請交通局劃上標線
沒有標線
你跟警察都拿他沒皮條
czlchen0910 wrote:
https://www...(恕刪)





一種停車不想繳費的節奏...






看起來似有似無的紅線,到底有沒有紅線啊?退回的理由是什麼?

jht56789 wrote:
一種停車不想繳費的節奏...




這招很婊咧~
不過應該可以先硬塞進停車格,拍照,檢舉 "併排停車",再開走,
這樣可以治他吧!

wecotu wrote:
看起來似有似無的紅...(恕刪)


車號ADE-XXXX自小客車路口違規停車1案,檢視台端所附相片,經本局湖內分局派員現地勘查,該違停地點有翻修過且未劃設路面紅色標線,交通違規舉發認定其事實,依法應從嚴審核,如未符合明確之製單要件,則不予舉發,以杜爭議,是以本局湖內分局無法就違規部分逕行舉發。



看來是紅線有被整修過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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