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5 17:15
車禍地點為雙線道,內車道有禁行機車,三顆燈號,地上無待轉區,我騎機車要左轉,轉到內車道時,對向有來車,於是就停在內車道打左轉燈,等對向沒車再左轉,停止的時候我轉頭看後面有一台轎車開來,再幾秒就被撞了!
坐救護車到醫院檢查,無明顯外傷,回家後隔了一天不舒服,住院檢查腦震盪,頸椎椎間盤脫出2節,更換大概要60萬,我跟產險員說我沒那麼多錢開刀,他說請醫生開證明和手術估價單,他們會理賠,資料給對方後,約了第一次私下談和解(在交通大隊),產險說肇事責任無法釐清 只能賠償五成,我們說看能否提高到七成,他說回去問公司。
兩個禮拜沒消息,打給車主後,才由車主的保險經紀人打給我說,我的案子富邦主管退件,原因是不能證明是否確定開刀…叫我先開刀然後住院期間用急件二到三天錢馬上下來
到現在我已經無法再相信產險員說的了。
請問我如果申請肇責鑑定大概幾成?
還有對方產險公司從不主動聯絡我,都是我要打電話給他問進度,打給車主車主也叫我們打給產險公司,眼看六個月將至,不知道該怎麼辦!
有人可以教我現在該做什麼嗎?謝謝!
fannysue wrote:
謝謝你的回答初判表...(恕刪)
直接提告過失傷害,過程也可以做車鑑會的肇事鑑定也不怕提訴期限過
別先單獨申請肇事鑑定看結果後再決定提告與否
如果你是停在車道上等待左轉被後方車輛撞擊,你無肇事責任可能性比較高
有肇責的原因只有一樣,你在他車直行路線上切進車道內才有可能
我認為一個喊停在車道上、一個喊機車切進來,又沒有直接的影片紀錄
才會造成這樣的結果,當然實際情況為何只有當事人知道。
2.如1.被退件是合理的解釋.誰知道你有沒有去開.況且開那裡是重大手術.不可能2-3天就出院吧?
3.車主有保險.業務也有與你相互連絡.証明對方沒有"不負責".只是按照他們所定的合約在走.
4.確保權益可先提告..這只是"確保"的必要手段.也要相信對方也想解決問題.畢竟有買保險的車主.不就是不想惹麻煩
才保的嗎.所以他請你直接找他的保險員是很合理..換成你也一定差不多吧?換成我一定是這樣...但你別期望這樣的事會在半年內解決...保險可是拿錢快吐錢難.不然怎麼會叫""保險""(開玩笑的)
5.超出承保保額才是對方車主自行吸收.其他都是保險買單.所以你可能會有大半都跟對方的"保險"談了.因為它有買"保險".你沒有買機車"任意險"
6.機車有強制險阿!!.你的業務在那裡???.服務應該不分大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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