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上班出車禍責任釐清跟後續處理(第一次遇到不清楚該怎辦~~~)

NEW上班出車禍責任釐清跟後續處理(第一次遇到不清楚該怎辦~~~)


早上要去上班路上,如上圖紅色圈是機車,紅色長方格是前方加工廠那輛白色小客車,一開始他停在路邊機車慢車道圖上位置,剛好要騎到他左後方要往左閃時,突然倒車因為閃避不及撞上,警察有到場處理,有去醫院檢查有明顯外傷並開立驗傷單,沒啥大礙現在回家休養,但機車車頭燈跟儀表板整各損毀,剛好剛換工作才要去上第2天,這樣可以申請職災證明嗎?

後續還要注意處理哪些,還有車禍責任理賠跟後續賠償,還是只能自認倒楣,以下法規對我方有利嗎?

第五十條  汽車駕駛人倒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圓環、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快車道倒車。
二、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
三、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

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第五十六條 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十條 汽車倒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彎道、狹路、坡路、狹橋、圓環、隧道、單行道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快車道等危險地帶
,不得倒車。但因讓車、停車或起駛有倒車必要者,不在此限。
 二、應顯示倒車燈光或手勢後,謹慎緩慢後倒,並應注意其他車輛及行人。
 三、大型汽車須派人在車後指引,如無人在車後指引時,應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並促使行人及車輛
避讓。
2015-03-21 14: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New 出車禍責任

WuRyan wrote:
早上要去上班路上,...(恕刪)


何謂「機車專用道」?
你po的圖那不是機車專用道。

應該是你要賠汽車吧!
「未注意車前狀況」、「後車撞前車」。

你把地點P出來..因為你的圖很難分辨出是否是機慢車道..

是機慢車道...汽車錯很大
不是機慢車道...你有(主因)未注意車前動向之責.
倒車的肇責比較高..是主因
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次因..
倒車跟後車 應是7:3

chuenjia wrote:
倒車的肇責比較高..是主因
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是次因..
倒車跟後車 應是7:3



+1,認同你~~
勞工保險應事應該問勞保局..真的.

看起來是慢車道 不是專用道. (白線可以停車是指在路面邊線外, 不是在車道內)

如果你說的是真的, 應該會對你有利.


WuRyan wrote:
早上要去上班路上,...(恕刪)

要證明他正在倒車 ,或是筆錄上他承認正在倒車~~不然就是後車撞前車~~

職災部分,只要在上下班的路上發生車禍 ,且在上下班正常該會經過的路線~都可以認定~~
但 ,你要確定你公司小姐真的有幫你保勞保了~~
小姐要是沒幫你保勞保的話,她就賠不完了
送鑑定是不會嗎?
你把01當調解會,當法院了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