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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9 23:54 發佈

free-journey wrote:
本人:freejourney1230...(恕刪)


我不清楚哪一句可以構成妨礙名譽

不過就是一位玩不起的人罷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看完你提的兩支影片
我發現你很喜歡強迫對方讓路

free-journey wrote:
本人:freejourney1230...(恕刪)

free-journey wrote:
本人:freejourney1230...(恕刪)

此照片至少要秀出派出所的印章或是該員警的印章或簽名!

只有單單這樣格式出現..不足以採信!

free-journey wrote:
本人:freejourney1230...(恕刪)


這樣的格式自己用WORD作就可以做出一堆了
看不出哪裡有妨害名譽的

還是很多人像佔用內車道的那台車一樣
明明旁邊中間車道很空礦 卻就喜歡龜在內車道的

free-journey wrote:
本人:freejourney1230...(恕刪)


意外
在Youtube被告
第一次看到
如果對方告不成你
你反過來告他不知可不可行?

而且這樣的圖跟沒有是一樣的
很無公信力,萬一是假的可以告對方恐嚇吧?
是可以告恐嚇脅迫他人言論自由!!
討論本來就有正反兩方意見的啊!!
可是有必要這樣告來告去嘛!?
只能說現在啥麼人都有!!
對於您說我喜歡逼迫他人!!
可能我閃燈次數過於密集吧!!
我接受您得指教也會虛心檢討!!
可是我並不會像asulgodiver就要提告!
如果都像這樣的話!!那每個人PO影片上來討論
討論者說了PO者不喜歡的話.就跑去提告!
這樣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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