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更不爽的是,排隊排的要死被插隊,檢舉之後居然說這不算違規,還要我「禮讓」?

話說 2/20 農曆過年期間,
上國道三號中和交流道準備南下,遇到嚴格的匝道儀控管制,
從交流道平面入口算起,排到上高速公路,將近四十分鐘!
接著發生以下影片的事情,
主角出現在影片 37 秒處開始。
前面保留 37 秒的原因,
是為了要證明兩件事,
1. 右邊南下很塞
2. 左邊北上車道完全沒塞車,車輛可以很順的開
當下整個很不爽,排隊排了 30 分鐘,人家 30 秒就開完了!
所以回家立刻檢舉。
結果,收到國道警察的回覆如下:

是的,各位沒看錯,
這樣沒違規,而且我還得禮讓他!

但是這個路口真的是像國道警察說的,是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嗎?
我們看一下 Google 實景圖:

這個交流道,從入口處就是南下北上共用同一個車道,
北上走左邊車道,南下走右邊車道。
再往前走,可以發現與隔壁另一個交流道入口,中間有中央分隔島隔開,
所以兩個交流道入口不會有車輛交織導致須擠到同一個車道的情形。

所以根本就不是警察說的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啊,
根本沒有南下由兩個車道縮減成一個車道的事情!
整個根本就是不想排隊,利用北上車道空空如也的時候,
爽爽的開到最前面再給你插隊插進去。
也許有人會說,可能是當天南下車道太塞,
他一路上都插不進去,所以才導致一直到南下北上分道的地方才插入。
這我們來看看,從平面入口處到主角插隊的地方,
總共有 450 公尺長。

其他車輛都可以在很早的地方就想辦法切入排隊,
就他沒辦法在 450 公尺這麼長的距離下插入,
這樣根本說不過去!
我真的不懂,高速公路下交流道這樣的情況就叫插隊,
但是交流道上高速公路這樣的情況就不叫插隊?
是不是插隊的行為還看地方的?



這樣是不是變相鼓勵所有用路人,
以後交流道匯入高速公路處遇到塞車,
可以不用排隊了,通通給他利用隔壁沒車的車道開到最前面插隊就好,
反正警察說後面的人這樣沒違規,而且後面的人要「禮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