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巷子內的擦撞責任

今天開車去找我女朋友,彎進巷子內之後以20~30KM行駛,剛到第二條巷子(我行駛的路比較大條)左邊忽然衝出一台俗稱無敵屁孩專用機車BW'S,他是沒撞到我啦!不過他似乎嚇到轉倒在地!我馬上停車,下車察看他有沒有怎樣(想也知道他沒有怎樣!)他大概20出頭吧,馬上大罵說我開車幹嘛開那麼快...我理都不理他,直問他有沒有受傷?他回沒有,但他說車發不起來....我走向前,把他電門關掉,再開啟,就可以發動了!我就說:沒事了吼,我要走了!
以上
假設今天有發生擦撞!那責任會如何歸屬?
2015-03-16 0: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巷子 擦撞責任
I am Bimmer wrote:
今天開車去找我女朋...(恕刪)


你撞上應該不會有責任 就算有也不會超過一半


兩車直行 沒號誌 右邊車優先


引述:


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
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
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
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
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就像閃光紅/黃燈,閃光黃燈路權優先,若發生事故,仍有部份責任

騎士通常會受傷,汽車就多一條過失傷害

非紅綠燈的路口,就是要多小心


基本上無責任 ,除非他能舉證說是你使得她受驚嚇轉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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