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急需上述相關新聞"雷射槍測速沒拍照 超速罰單不算數"判決的法院"案號"
前情提要:
去年8月於國道被交警以"手持無照相式雷射測速槍"攔停,理由是超車"超速"
當下質疑員警"拍A車但抓B車",且車上裝有GPS行車紀錄器
警方連看都不看,只回"請自行申訴"
現在連同影片(含GPS速度)及相關事證(錄音),送交通法庭行政訴訟處理
隔了這麼久,終於開庭
但被告方卻無任何人出庭,只有原告(我)與審判長進行"答辯"
審判長卻要求:
1. 如何證明我有用定速裝置
2. 如何證明我使用的GPS是準確的
3. 如何證明我的測速設備有定期校正
4. 請提供"雷射槍測速沒拍照 超速罰單不算數"判決的法院"案號"
最後要求擇日再審,這段期間請補齊資料
寧願相信警方"口述"公權力,表示肉眼判斷測速槍是拍我車,非前車!
案件未進行判決前,請容許在下保留影片
僅先提供影片截圖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