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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終止禁行機車的規定!


騎摩托車大概有快6年了,台北市每一個地方幾乎都去過
深深感受「禁行機車」真的是一項很奇怪的規定

當十字路口有一堆公車等著讓程客上下車
計程車佔住慢車道等待生意上門
小客車因為行人正在過馬路在慢車道上等待右轉
每個人都有不得已的苦衷,沒有誰對誰錯。

三線道的馬路上頓時變成一線道
想要直行的「車」就只剩下這條路可走
偏偏上面卻寫著「禁行機車」

我很想守法,但我作不到
雖然政府好心地將「禁行機車」四個字設定在離路口10公尺的距離
但10公尺之後的慢車道還是無路可走

我見過機車騎士以馬戲團走鋼繩的超級平衡感硬是騎在分隔線上
我也見過機車騎士以神乎奇技的方式在慢車道中鑽車陣

運氣好,騎士們會平安地向下一個路口挑戰
運氣不好,我們為了走在分隔線上被要離開慢車道上的車子撞倒
運氣很不好,我們會被行使在內側的卡車捲入輪下

因為為我們台灣的機車騎士不能騎在那僅剩的道路上…

當全台灣的機車騎士幾乎都曾經接到「違規行駛禁行機車道」的罰單時
真的是台灣的機車騎士都是這麼不守法,還是這條法規有問題?

小弟會努力地投書到各個立法委員、平面媒體、討論版
爭取機車騎士應該有的路權

希望各位大大也能支持,騎輕型機車的騎士絕對是大多數
重型機車團結而能爭取到的路權,為何125、100、50cc的我們就不能?
2007-10-26 16: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規定 機車
小弟是學交通的,關於您說的方式可能不太可行,
倒不如向政府要求機車專用道比較實際,不知您覺得如何?

我也覺得機車專道到比較有用

不然你說有車擋住彎出去騎到快車道
人家應該會說你就停在他後面等他上下客完~~

置於亂停車的就沒輒了

而且
大型重型機車爭取的原因是...
稅金和汽車一樣高Orz
如果今天稅金和125一樣的話
我想大型重機也沒有啥理由好爭取了


除非125也想要調漲稅金Orz
其實~~可以等他轉過去之後你再走呀,是會多花一點時間啦
但是就不用走到禁行機車道呀
不是說趕時間就可以繞到進行機車道,那我趕時間就可以超速嗎??
所以我們也要連署說"廢除市區限速"嗎??
贊成+1

別的地方我不敢說這條規定合不合宜

在台北市我覺得這條法規是真的在搶民眾的錢

如果機車進快車道要罰的話 汽車佔用慢車道是否也該大力取締

(騎車被照的多 汽車被照的...好像沒怎麼聽過)


小弟 上班走信義路 下班走仁愛路

都有專用慢車道 理應很好走才對吧





一堆違規停車 隨便快慢車道切換的車一堆

有時候我都不曉得到底是誰的問題

以台北市來說,仁愛路、信義路是少數能作到機車、汽車「分流」的道路
但多少條道路能像它們那樣去設計?

板橋、新莊可能性不高吧…

台北市承德路往士林的方向,我記得是有寫「機車優先」,但不是「禁行汽車」
這表示汽車若真的遇上不得已的情況,還是可以在該路段行使

反過來說,今天「禁行機車」若也改成了「汽車優先」
機車遇上不得已的情況時,是不是也能行使在上面?

也就是尊重彼此的路權

一般市區道路上(像忠孝東路的這種)
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因為當車子要右轉、暫停…等等原因時必定走向右側
此時禁行機車就失去本身保護機車騎士的意義,反而造成騎士的危險。
贊成!

很多時候並不是我們有沒有耐心的問題,而是執法與配套措施的問題。
當你要取締機車行駛快車道的時候,是否該配套強力取締違規停車、併排停車?
難道就因為一些人自己一時方便亂停車,機車騎士就活該倒楣該在後面慢慢等???
我是要等到他買完東西、聊完天再繼續去上班、約會嗎?
台灣的法律就是歧視機車族阿~
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
從以前到現在都是阿,
想要立新法修改!?
阿婆生子阿~~

老實講中港路下班時間也是很恐怖阿,
私家車計程車公車加上一大堆的機車族,
還有不甚明亮的路燈,
根本就是嚴重的歧視機車族......

很多地方都是汽車道有路燈,
機車道(慢車道)是根本沒裝設或是沒人管你死活的,
偏偏機車族是不可能聯合起來抗議的,
開車的才是有錢人訥~~
贊成~
不過上面的長官都是開車的...所以...

ariete wrote:
其實~~可以等他轉過去之後你再走呀,是會多花一點時間啦...
不是說趕時間就可以繞到進行機車道,那我趕時間就可以超速嗎...(恕刪)


如果速限定的不合理,當然也可以提出,高速公路給你限速20,相信你也會上來發文章。

照法律上來說,是應該等車子轉過去或是下客完後再走,在那之前應該在他後面等
不過這在上班時間應該不太做得到,尤其在台北市,一小時的車程可能要變兩倍,交通可能會更塞吧
而且很多公車更誇張,直接車打45度佔用兩線道下客
或是很多小客車會從右邊第二線直接右轉,也只能在心中暗罵OOXX

騎車騎那麼久了,已經從被開單很不爽到接單接到手軟
現在則是免疫了,哪些地方會有條子跟偷拍照,自己就會多注意了
euca wrote:
當你要取締機車行駛快車道的時候,是否該配套強力取締違規停車、併排停車?...(恕刪)


小弟我平時騎乘機車與開車都有, 上下班以機車為主,汽車為輔, 週末出遊則以汽車為主,
禁行機車對於機車與汽車都有保護的作用, 畢竟機車的"平均時速" 仍然比汽車來的慢, 有時開車在內車道, 卻遇到慢速的機車佔據內線 (30~40km對於汽車來說真的是很慢).

吾人覺得關鍵在於下列點:

1. 車道數不足. 台北縣市有許多道路都是極為早期的規劃, 因此在未拓寬的情況之下, 實在難以應付目前的車流量. 不過這種道路通常並無 (也不適宜) 設置禁行機車.
2. 公車, 計程車恣意變換車道: 時常見到公車與計程車在行駛時不斷變換至內車道, 到了需載客時, 卻又大剌剌的"迅速"變換是最外側車道.
3. 違規與併排停車嚴重: 這點在台北縣與非大型幹道最常發生. 常使得三線道變成了二線道, 二線道成了單線道.
4. 對後方較高速來車缺乏禮讓: 連在賽車場上若前方車輛明顯屬於落後或車速較慢集團, 都會禮讓後方來車. 在一般道路卻常見龜速車 (汽機車均有) 佔據內線車道, 減低了交通的順暢性.

禁行機車不是原罪, 問題在於道路標線的規劃, 駕駛人的守法態度, 與用路人的禮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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