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柏長青 wrote:動力機械依規定除了掛...(恕刪) 那針對上述如果他沒依法申請,依然在路上行駛,導致事故發生,會採用一般道路違規還是採用未依照法規申請臨時許可呢?先看交通道路一般條例?還是先看未依法申請的部分?好比酒駕!前車的人喝酒,後車的人沒喝酒,但後車撞到前車喝酒駕駛,誰問題比較大?
未請領通行證仍上路行駛部分,是行政罰,就好像沒戴安全帽一樣,與事故本身應分開處理。所以事故肇責分析不會考慮到這個部分。酒駕被撞,法律上仍將酒駕與被撞分開處理,總不能看到有人酒駕、沒戴安全帽、逆向、未繫安全帶...,我們就可以為民除害,撞上去也免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