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乘客亂丟垃圾是無法可管的嗎?

今天有我有一個檢舉的案子被退件,被退件的理由我真的無言了。
先看影片: http://youtu.be/hqm56cjqGlM

這樣亂丟垃圾居然還不能開單,以下是相關單位的回覆:

親愛的市民您好 :
您於 104/02/11 檢舉的車輛 R10402110020,經審查檢舉證據資料不足,因 本案依據環保署環署廢字第0970032754號函,車輛駕駛人外之其他乘員伸手丟棄一般廢棄物之行為,於常理下顯然無法推定該乘員為車輛所有人,則不宜告發車輛所有人。 依本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的4條第2項規定,得不予受理,環保局感謝您熱心參與,相信有您的協助,我們的環境會越來越好。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此信為系統自動寄發,請勿回信。

所以汽車乘客亂丟垃圾,一定要拍到臉嗎,另外車輛駕駛人常理下顯然就一定是車輛所有人。
2015-03-02 19:3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汽車乘客 垃圾
gjioajl wrote:
今天有我有一個檢舉的...(恕刪)



是的,臺灣法律就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開車
以後要丟就開副駕的車窗丟出去
或是直接丟到對向去
手也不能伸出去



騎車
煙蒂射遠一點,遠到讓人拍不到煙蒂掉在地上的畫面


反正就是別讓畫面拍到垃圾落地的畫面


這就是很多法官認定的無罪推論
因為行為人與車的所有人可能不相干
車的所有人當然無罪
無罪當然就不罰
這種論調只有台灣才會出現
所以什麼大家一起做環保喔
我檢舉一次被退件就不再檢舉
汽車四格窗戶
有三個窗戶亂丟東西是不罰的
要爛就爛吧
闖紅燈跟超速被照相,就算沒拍到開車、騎車的人是誰一樣寄紅單給車主。

換成開車、騎車亂丟垃圾,沒拍到是誰丟的就不能罰。

所以證明所謂的無罪推論可以選擇性套用。
只是因為法律規定的不同:
車輛違規逕行舉發是處罰"車主",
亂丟垃圾是處罰"行為人".
那如果是從駕駛座丟出來

可是不是車主開車 這樣怎麼罰呢?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