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otnews/20150301/36412038
今日看了蘋果日報警方為了追逐髒車。從台中市飛車追逐近40公里到彰化,沿途還波及3輛車,造成包括一名警員在內4人受傷;警方追捕時還開了12槍,但仍被歹徒脫逃。
我本身也買過此車。本車駕駛跟本就無法跟一般轎車相比。但為何警方還採購此車當巡邏車
對不起小弟真的看錯本篇新聞警車確定是I-MAX
但我真好奇把這種休旅車當警車真的對嗎?
abist2001 wrote:
在台灣當警察開什麼警車都一樣的
沒有幾個警察敢真的開警車衝撞下去的,約談和報告寫到你手軟
從後追撞不敢,從旁壓過去擦撞到犯人停下來也不敢,超越到前讓犯人撞停更是不敢
新聞看多了你就知道了,台灣的飛車追逐和美國差很多的
台灣的警察幾乎都是一路尾隨等犯人自己撞停
倒楣的都是沿路的車輛或路人
沒錯,這就是台灣警政懦弱的一面,養出一群沒魄力沒擔當,面對狀況當斷不敢斷的反應行為,而敢於當斷者,卻都是自找麻煩上身,報告檢討寫不完。
為什麼不在警車前後加裝強力護桿,不管是用於鈎轉前匪車,或是擋停後匪車,均可有效的運作且能保護警員的安全也減低警車的損耗
警方買車免交一堆稅金,市價百萬的車警方採購才5-60萬,省下那麼多錢也不會去想到這些防護設備,說穿了就是沒做為而已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