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 國道三號 北上269KM 往78快速道路古坑系統,閘道口倒車

今日早上11點 行經國道三號 北上269KM 往78快速道路古坑系統,竟然看到有人在閘道口倒車

TOYOTA VIOS 女性駕駛 9325-LT

經版友提醒 影片中可能會有法律問題,就將影片移除囉!謝謝版友告知

20150227 國道三號 北上269KM 往78快速道路古坑系統,閘道口倒車
2015-02-27 17:13 發佈

marscake wrote:
今日早上11點 行經...(恕刪)


神車就是神車,
我也有遇過在這裡迴轉的...
http://goo.gl/maps/J51f0
左邊也是出口,
迴轉上去根本就是找死
不會開車擦撞完人

又亂停路肩開門不關

害後面追撞...自己也斷2條腿

不想被罵三寶 就不要做這種蠢事

高速公路倒車真是有妳的......

請樓主小心訟棍(毀謗)
最好做法……公共危險繳交
最近好像有人認為『取締安全帶』為妨礙密密
以下為假設
ps被危險駕駛順口草泥馬(很紅娃娃)自行台化。是有可能被危險駕駛以『公然侮辱』等等惡搞
……小人字識不多……只會段意取章(複製貼上)
「公然侮辱罪」而言,網際網路是一個開放的環境,只要電腦處於連線狀態,任何人皆可連上網站,瀏覽其上的網頁內容,沒有任何時間或地點的限制。因此,顯係一種不特定人或多數人皆可共見共聞之狀態,符合刑法上公然侮辱罪「公然」的要件。

故只要行為人在網路上之侮辱行為,足以使受害人之名譽受損,即符合該罪之要件,且該罪法條並未明文限定犯該罪之行為方式,故不論係以文字公然侮辱他人,或是以照片圖畫侮辱他人,僅是觸犯該罪之手段不同而已,皆構成刑法上的公然侮辱罪,網路使用者萬不可誤觸法網而不知。

marscake wrote:
影片中可能會有法律問題,就將影片移除囉...(恕刪)


請問
倘若影片中未經變造在閘道口倒車是事實
為何會有法律問題?
哪個版友說有法律問題??
請他說明一下違法了哪條法令??
jean3760 wrote:
哪個版友說有法律問題...(恕刪)


影片車主只是跟對方說
你找死嗎? 之類的話
記得沒有聽到髒話呀


對了樓主別忘了幫忙申請表揚狀

豆豆大 您記得真清楚! 我確實是說了 那句話...

當下真的是非常生氣! 想不到竟然親眼看到 有人在高速公路上倒車

想請問 表揚狀 指的是?

豆豆香 wrote:
影片車主只是跟對方說...(恕刪)

marscake wrote:
豆豆大 您記得真清楚...(恕刪)


因為沒有髒話太客氣了當然有印象

表揚狀當然就是國道警檢舉讓他收罰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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