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湖公園廢棄倉庫車, 超線亂停, 自私沒公德心!

這是碧湖公園東面出口(北市內湖路2段103巷76號)大湖餐館對面的2部
廢棄倉庫車, 從2014/11/20下午4點停到現在已98天了, 都是停這幅
德性, 車沒隔熱紙, 明顯可看到車裡擺滿書籍/衣服/毛毯等等雜物,
只剩駕駛座可以坐人! 碧湖公園本身是沒有停車場的, 每到假日如果有
開車的遊客想來遊湖/散步/運動/遊憩, 是很難找到停車位的, 因為一
堆免收費停車位都被附近自私沒公德心的天龍居民長期霸佔當私人雜物
倉庫使用了!

新聞說2/24起文山區750個路邊停車位已開始20元/hr的收費了, 希望
內湖區也趕快實施! (我不遮車牌, 我特寫車牌, 因為我在公開場域拍
的; 我沒拿照片營利, 故無版權問題; 我評論公共議題, 也沒誹謗之事)
碧湖公園廢棄倉庫車, 超線亂停, 自私沒公德心!
碧湖公園廢棄倉庫車, 超線亂停, 自私沒公德心!
碧湖公園廢棄倉庫車, 超線亂停, 自私沒公德心!
碧湖公園廢棄倉庫車, 超線亂停, 自私沒公德心!
碧湖公園廢棄倉庫車, 超線亂停, 自私沒公德心!
2015-02-26 1:08 發佈

GeekVinci wrote:
這是碧湖公園東面出口...(恕刪)

雖不違法,但社會觀感不佳.....
GeekVinci wrote:這是碧湖公園東面出口...(恕刪)

雖然是有停車格,但亂停不代表沒違法哦!
像逆向停車就算在車格內也會被開單。
但這個不是逆向,且右邊的前後輪看起來也沒離路面邊緣超過40公分...
唯一可說的好像只有車頭突出停車格...
目前想到可用的法規是(如果說錯的話敬請指正)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第1項:
「車輛停放線,用以指示車輛駕駛人停放車輛之位置與範圍」

所以用這條來檢舉不知會不會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來舉發。

CS-1725車頭只超過一點,應該沒事,
DR-8133車頭超過格子不少,可以檢舉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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