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住家附近停車位難求 最近路邊停了一台未懸掛車牌 車身及擋風玻璃都貼上一張停駛異動的單子
請問這種如果向環保局檢舉 環保局的人有辦法進行拖吊嗎?? 我已經向當地的派出所檢舉好幾次了 都無法改善
該死的瑕疵品 wrote:小弟住家附近停車位難求 最近路邊停了一台...(恕刪)
人家車主依法申請,人民應有的權利
卻遇上惡鄰
臺灣是發生什麼事了

警察跟環保局去查也是合法的,當然動不了它
你要不要先谷歌一下
這個申請容易復照難
wessley wrote:
人家車主依法申請,人民應有的權利
卻遇上惡鄰
臺灣是發生什麼事了
警察跟環保局去查也是合法的,當然動不了它
你要不要先谷歌一下
這個申請容易復照難...(恕刪)
笑死我了
合法聲請停駛異動單
不代表你就能占用公有停車位
也不代表你可以停在公有道路霸占
臺灣是發生什麼事了
你要不要先谷歌一下
(1) 欠稅車輛繼續使用公共道路會受處罰
納稅義務人所有車輛,如果沒有按期繳納使用牌照稅,逾滯納期滿後經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時(稅捐稽徵機關舉辦的車輛總檢查或警察機關路檢、違規使用逕行照相等舉發案件均屬之),除補稅外,並按應納稅額處 1 倍的罰鍰。
(2) 欠稅或註銷牌照車輛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應予處罰欠稅或註銷牌照車輛在公共道路上停車或臨時停車被查獲,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 條或第56 條規定情事者(臨時停車及違規停車者),仍應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 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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