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等紅綠燈時被撞.人沒有受傷,車子是靜止狀態的 所以警方也判定對方的責任是百分百的
但是對方一直都很沒有誠意去處理這件事情 說真的也沒有要他賠很多錢大概就一萬多塊,調解委員會也上
了三次了, 第三次對方就丟下一句話反正我沒有錢沒財產要告你去告,後來我有去警察局問了警方,他說如果
我要提告就民事法庭,但我要先去申請車禍鑑定大約七千元,然後每次開庭我也都要到場,那我算了算在加上
我去三次的調委會,那我請假的錢加申請車禍鑑定的錢都超過我的賠償金額了,而且警方也說就算我真的告鸁
如果對方就擺明沒錢沒財產我也拿不回來我的損失...請問版上各位先進有沒有什麼更好的途徑可以走的呢
不然明明被對方撞還要給對方嗆這種事真的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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