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帶小朋友到板橋漢生東路去弄美展的東西 車子停在店的正門口(先自首 是紅線 好國民是不該停車的)
所以在店裡頭就十分注意車子的狀況 約五分鐘之後 一位警員騎機車停在小弟的車子旁邊 我依看到"立刻"衝出去
並且客氣道歉 將車駛離 離員警下車了不起五秒鐘
想不到那中華民國偉大台北縣政府海山分局的員警 居然完全不通融 堅持開單
我簡直整個無言 違規停車錯在先 但我依看到員警隨即"立刻"出現 並開走車子
依班來講 沒有嚴重影響交通 都應該沒事的
老闆娘跟我說 她開店開了三年 第一次遇到有警察這樣 (大概是缺業績缺的緊吧)
小弟犯法在先 被開紅單無話可說 只不過經濟這麼不景氣
小弟也不是一輛車擋住整個交通造成大塞車或嚴重影響交通
我就停車進去店裡拿個東西 需要這麼不近乎人情嗎?
警察的工作很辛苦我們都了解 但維繫治安及秩序的時候 是不是需要如此(我又不是酒駕)
如此依來造成的是民怨還是更好的交通?
再辦完事離開那裡 依舊看到沿路的"臨時停車" 無人管理
偉大的員警先生 留個電話吧 如果您真的這麼正氣領然 請您"公正無私"的回來開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