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監理所寄給我的一封信,覺得有三點令我非常莫名其妙
因此在板上發文詢問各位先進><



1.網際網路案件是什麼意思?
因為我有申請電子監理網服務(結合自然人憑證那個)??
2. 我有申請通訊地址了,怎麼還是寄到我的戶籍地來?
3. 信封內容是空白的,然後背面卻告訴我注意事項?
我目前的推測是,因為我的行照換補照日期是102.02.04
(已經兩年沒有換補照XD)所以監理所才寄信到我的戶籍地催我
可是這還是和我有申請通訊地址相違背啊?真是詭異...
另外有2個小問題,我的強制險是新光、第三人意外險之類的是國泰
1. 強制險與第三人意外險同個保險不同公司,會不利於理賠申請嗎?
2. 如果我要改成同個保險公司,我可以提前結束新光的強制險嗎?
因為平常日的白天都要上課,要去監理站弄這些事要請假點麻煩
所以直接在這邊問大家了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