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於上週二早上5:30騎車由北市新明路219巷左轉潭美街,
與一台直行潭美街的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有叫救護車及報警,
因我父親肋骨骨折及腦出血,
目前還沒辦法做筆錄,
當天家人回到現場,
車子都已經移到路旁,
派出所有調路口監視器,
只看到我父親在巷口有停了一下再走,
沒看到相撞的畫面,
後來家人自行到路口店家跟他們調店家門口的監視器則有錄到相撞畫面,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mCqyLDufmnM
(由於是側錄畫面,影片不清楚請見諒)
聽里長說路口紅綠燈6點後才會啓動,
所以當時應該是閃黃紅燈狀態,
想請問這樣肇事責任歸屬會如何判定?
謝謝!
fay_1008 wrote:
我父親於上週二早上5...(恕刪)
1. 你父親轉彎車 較大責任
2. 以撞擊點來看,你父親看來還在逆向車道上 較大責任
3. 你父親看來沒有停止再起步(很難判斷) 較大責任
4. 對方看來速度頗快,不像是因為閃避同車到其他車輛,導致沒有看到你父親 部分責任
5. 閃燈狀況,你父親應該是閃紅燈,路權較低 較大責任
希望你父親身體盡快痊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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