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於12月中駕車於自家門口擦撞樓上鄰居機車!導致女騎士從機車上摔倒~ 車禍事發自家門口影片
http://youtu.be/4FN_a1TtDIc 當時有依照流程!立即報案及通知救護車至現場~傷者遭碰撞倒地時有哀號了一陣子~直說前陣子左手因跌倒骨折有打鋼釘還在復健中(經查證確有此事)~後來在等待警察與救護車到達前騎士開始跟現場大夥有說有笑~左手又開始好像沒事一樣自己在翻找證件還上樓跑回家拿證件~警察到達後該名鄰居騎士又開始倒地哭喊很痛…………【演很大很多鄰居都看的很氣憤】……後來救護車也到了~哭的更慘………被送到長庚急診室……兩小時後就出院返家修養~拿著診斷書到我家說長庚很爛只開疑似挫傷的診斷證明書【其實騎士被撞當時沒明顯外傷】~一直說要回去找幫她開刀的醫院重新檢查~【當天下午她真去聖保祿醫院開了一張左肩部鋼鐵移位~建議修養三個月證明】~這期間我們有去看過她~談話過程都沒有不愉快~也都是關心與後續復健及談及我們保險公司會負責所有醫療費用的事情~她本人看起來精神不錯~手其實也沒事情~ 時間過了兩週後~對方無預警不顧20幾年的鄰居情誼(其實她全家都是街上鄰居的問題人物…沒啥鄰居情誼可言)的去警局提告傷害罪!且向警方表明不要調解要直接上法院!而且拿了一堆事發過幾天後來開的診斷證明(骨折,腦震盪等)~處理此案的警察要求她只要提供第一次救護車送往長庚急診的診斷書就好~告訴人怎樣都不肯給……警察也很頭痛………… 當父親被通知對方提告傷害要我們前往警局做第二次筆錄~依約定時間到了警局門口時恰巧承辦警員就在門口等我們……警員一見到我們直搖頭!透漏這告訴人不簡單~要我們注意點!有偷偷暗示告訴人幾次都是左手綁繃帶一副痛苦樣去詢問辦案進度~一出警局(警察說她很可疑有兩個便衣警察偷偷跟著她看是怎麼搭車)走到附近小巷就開始拆繃帶自己騎車回家……真的是扯到爆! 目前整理了一下大概猜到對方的訴求 1:要求三個月公司病假的收入損失 2:休養期間的計程車費(出門買菜也要算在列……) 3:醫療費用(保險公司會負責) 4:精神撫慰金(沒開價) 5三餐及營養費…… 6車輛維修費(當然要賠) 另外我聽跟她同公司的同事說:告訴人要求公司給她請三個月的有給薪的病假以及申請保險費賠償(騎士早上七點多她是騎車回家)~因為告訴人今年已經請了第三次病假……公司起疑心!有來我家拜託提供給他們公司人事部事發當時影片~因個人隱私立即就請他們自己去警局問警察是否要給~ 請有經驗的前輩指點小弟 1:擦撞當時對方也倒車以致碰撞~這樣我們還是全錯嗎? 2:對方擺明就是要楷油……我可以在不違反刑事原則下跟蹤拍她能自行騎車的照片嗎 3:上法院該如何維護我父親自己權益 4:怎樣的理賠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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