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今年的四月底,小魯因緣際會下,用了工作幾年的儲蓄買了同事朋友的老B,開心的使用了幾個月後,於12/6,台中光明路橋上發生了車禍
,照片與行車記錄器如下所示:四車關係圖(車禍後的狀況,小魯車色為銀色,由前方數來地三台)

另外
因為小魯目前重心在台北,出了事後只想找信任的車廠處理(找的是內湖的弘X),但後車的車主誠意略有不足,事故發生至今沒有主動給予我電話,請他上來確認車況的理由推三阻四,節錄後面幾封簡訊內容如下:
後車:您好,諮詢了有關人士認為你的車應該修理前看,各自估價才有意義,都修理完了,且修理廠也不是雙方認可的,去看修理好的更無意義。我不該承擔拖車費用(台中~台北),你應該在台中評估,最後只有法律作主了。
小魯:您好,我的車目前還沒有開始修理,但我實在有用車需求,請您儘快上來確認我的車況,可否約定下週共同前往確認;後續我仍要使用這台車,所以我才選擇一般民間評價較高,且能信任的修車廠,其費用必定比賓士原廠能被雙方接受;還希望這件事情能順利解決。
後車:您好,車既離開台中,我再去任何地方看都無意義,建議你如果投保,和自己的保險公司聯繫一下。我這部份都會各執己見,還是交由法律決定就好啦,謝謝!
小魯:您好,修車廠於下週三前均有營業,也請車廠在這段期間內先不整備,維持車禍的狀況;建議您親自前往確認已避免後續爭議。若您有更好的建議,還請告知,謝謝!!
好吧,我實在不了解後車車主的邏輯....

因為老車的緣故,我本身僅投保第三責任險,財損的部份最高額度為30W,沒有自身的車體險。
目前的小魯的疑問與問題為:
1.因為聯單有誤記,本週才澄清,我與我的保險必須等到1/8才能拿到分析,但1/6將要召開調解,故想知道這次車禍,我的肇責為何?
2.車禍發生後,難道我不能選擇我所信任的修車廠維修嗎?
3.我該有的權益如何爭取? (拖吊費、修車費、沒用到的停車費等等是否都可以要求)
4.調解會上的注意事項為何?
5.看目前狀況,可能會走上法院,而目前手邊備有的文件有照片、行車記錄器與估計單,是否還有需準備的文件?
6.其他該注意的事項?
先感謝您看完這麼壟長的文章,因為後車車主的態度(我感受到擺爛無敵的無奈),讓我不知如何處理後續,還請各位大大給予建議,若小魯有錯,也請鞭小力一點,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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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補充當天處理狀況
11點10分左右發生事故
13點30分左右結束筆錄,在這期間重機騎士與後車車主均前往醫院,並無共同製作筆錄
16點30分左右完成車子的拖吊處理
因為台中的車廠真的不熟,第一次先將車子拖至由友人介紹的修車廠,但實際前往確認車廠狀況,我不認為該車廠能夠妥善完成我車的整備,故再聯絡拖吊車將我的車子吊上台北。
換句話說,當天最後看到後車車主的時候是他上救護車的時候。
將車輛拖回台北,當時也利用電話與傳訊息告知,還被後車車主詢問拖吊費用,同時也請後車車主確認其保險內容;若有必要可提供圖片。
當時的想法是,若後車有理賠專員,可前往修車廠進行確認;目前確定的是後車僅有強制險,所以......
但是只是若是確認車況,與修車廠任不認可應該沒有關係,而我目前車輛也未整備,後車車主的不確認車況的理由沒有邏輯,所以才會表示感覺不到後車的誠意。
我希望的也只是後車能負責將我的車輛修復完成,並沒有貪圖其他的項目。
每一個人都不希望車禍的發生,但若每次車禍該負責的人都是這樣,那無責任駕駛權益再哪裡呢?
內文部分有感而發,並無引戰的意思
再次感謝協助的大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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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更新
首先還是感謝各位大大的指教,但今天發現有部分網站引用,而使討論偏離主題,這是當初沒有預想到的,也擔心前車車主們受到影響,故決定不公開影片了(隱私防護沒有做好,抱歉),側錄(備份)的影片也會向youtube申訴。
再次感謝各位的協助! (鞠躬)
),打民事絕對是他的首選,不然就是工資不能折舊,估價單拿回車廠去協調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