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月初下交流道因前方不明原因緊急煞車,因我有保持安全距離有順利煞車,
但不到2秒就被後車追撞上,自車又被推撞到前車,車已回原廠進行維修,
事發後到現在只接到後車的保險公司,來問當時事發狀況,當事者都沒反應,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現在沒車可用真的很不方便.
1.請問一下對方除賠償修車費用,是否可再要求對方賠償精神傷害與代步費用.
2.另我的車才買一年多,這次車禍前後都受損了,想修後就賣掉,但因為出事故了,我想二手價也折損了,
請問這方面可再向後車談理賠嗎?
3.和解的部分是要有提告才會有,還是等對方自行提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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