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個電擊棒就可以了啦, 長的那種, 電擊棒手電筒兩用的....被臨檢到也可以說是要防身, 不是要拿來幹架的. (只放棒球棒被臨檢到的話真的理由比較不充分)我曾經也跟別人發生過小擦撞, 對方當場拿大鎖下來並做勢要打人....一看情況不對, 我也拿電擊棒下車.後來圍了一群小囉囉看來一言不合就要打人, 不得已只好給他電下去.喝....我自己都不知道這麼厲害, 一電下去就昏了, 當場趴在地上不能動.對了, 有電擊棒的同學, 電一下就好了. 不要一直按, 會電死人的. ( 以前有發生過案例, 法院最後判防衛過當, 還是有民事跟刑事責任的.)
Donald Chang wrote:這是某個業務告訴我的...(恕刪) 那個業務應該是隨便說說的吧?我自己都被警察攔過很多次,哪次後座不是放一支球棒也都沒事,但是可以的話我比較想放大罐的防狼噴霧......用過就知道多好用了,拿球棒遇到危險有些人可能敲不下手 我朋友親身用過防狼噴霧......最後他把他車上的球棒給丟了
業務唬你啦~我從二十歲開車到現在有十幾年了~現在開第三輛車了,每輛車都以一種標準配備!鋁棒一支!也遇過幾次臨檢,鋁棒就放在駕駛座椅旁!警察從沒問過啥!有一次警察還笑笑問我說要去打棒球喔~我答那是防身用的~他也沒說啥呀~只要不再槍砲彈藥管制內的東西~警察管不著啦~我朋友車上還隨時放一把西瓜刀耶!每次警察問~都回答是要買回家切西瓜用的~也沒見哪個警察刁難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