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車禍,該如何處理?文長情見諒

12月11日下午下班,我騎機車走台中市南區工學路,
騎快到高工二街時,外快車道有汽車,我變換車道到內快車道,
發現有汽車在外快車道的右邊準備迴轉,
我趕緊煞車,結果後面的摩托車撞到我,我連人帶車往前滑倒,(好像我的車有去撞到汽車)右腳被我的機車壓住,
迴轉的車主下來看,我也被救起來,
旁邊有好心人報警,也叫了救護車,
迴轉的車主一開始就說要每人陪2000元,
我跟後面的機車不同意,等警察來了,救護車也來了,
我跟後面車一同上了救護車,到醫院去處理傷口跟照x光。
治療好了,也做了筆錄,請問我現在除了先把受傷的部位醫好,
我還須要做什麼後續動作?
我有什麼肇事責任?

ps,在這裡特別感謝台中高工的學生以及路人停下來幫忙,
雖然她(他)們可能看不到,可是還是很感激!
2014-12-12 20:17 發佈
那是後面撞你的要陪你哦 他未保持安全距離 他要全賠
參考看看
車禍處理流程

重點裡面都有提到
注意 時效 跟別隨便和解
通常 迴轉車 都是輸家

挖一下保險卡 看看 是不是有保駕駛醫療跟第3責任 有的話 問他們比較專業

kevinsoong wrote:
那是後面撞你的要陪你...(恕刪)


感謝大大.
這個我知道了.
那我還需要跟對方聯絡嗎?還是等對方的保險員跟我聯絡?

zerodragon2 wrote:
參考看看車禍處理流程...(恕刪)


感謝大大.
會立刻抽空看完的.
反正六個月內處理好就好 有問題 不要超過六個月都來的及提告 記得要請醫院開證明
如果,最後三個人都不願計較,傷勢也沒太大,幾天就會好,
可以事後你跟其他兩人簽和解書,拿了汽車車主的錢當紅包就好。

如果,你很堅持自己的權利,或是機車車主也很堅持自己的權利,
你可以等30天的初步判定表出來,看責任歸屬問題,
如果你沒煞車前碰到汽車,那就跟釣蝦一樣,你有機會一次釣到兩尾,
如果你是沒肇事責任,變成汽車車主跟機車車主都要賠你。

這時候,強制險的部分請有肇事責任的一家出險即可,
看是那個人的肇事責任比例比較高,就請對方出險。

============(以下是你沒責任的假設之下)==============

接下來,就是我最愛的任意險部分。
你可以要求對方就你機車修理部分(會有折舊問題),或是其他財物損失部分來出錢,
你可以要求精神賠償,這通常汽車都會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可以理賠,機車車主通常很少會保這項,
假設你要求2萬元,而汽車責任30%,另輛機車責任70%,你可以要汽車出6000,機車出14000。
工作損失部分,傷勢如果不重,醫生也沒開宜在家休養多久,這邊是無法申請的。

如果你很機車,超級機車,想變成獅子,口張得大大的,
你可以要求精神賠償10萬,當然這行情太瞎,
但這時候就是標準的以刑逼民,就是說車禍其他兩人都有過失傷害,
如果你不和解,他們都要另外上繳國庫一筆錢。
可能6萬或是其他金額,再給你法院判下來的金額,依照責任比例攤提,但兩人總額絕對遠遠低於10萬。
當然,這種做法常出現在歐姬桑歐巴桑的車禍之中。

這時候,有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險公司,可能會稍微加碼一下,
你如果覺得OK,就收了吧。機車車主如果也怕被告,就暗示他加碼一下,哈哈哈哈。

喔,以上這段是教壞你的,寫太多會被罵,
當然最好的是,你傷沒大礙,你收汽車幾千元紅包跟機車幾千元紅包就結案成立。

=============(以上是個人不負責任的分享)===============

在強制險理賠的部分,你可以看看法條,
通常你可以請到的是醫療費用以及就診的交通車資,
有坐計程車一定要拿收據,沒坐計程車也要拿收據,其他的我不說了。

強制險送件的時候,一定要緊盯產險公司,如果遇到不肖理賠人員,
他們會故意拖延你的案件,所以你記得一件事情就好,文件齊全送到產險公司手上隔日起10個工作天內,
保險公司一定要付款,不然你可以打產險公司0800申訴,
如果0800的也騙你,你直接說我告到主管機關,通常錢10日內就下來。

我聽過有人8月28日送件到產險公司的,強制險竟然到今天保險公司還沒下來。
這很瞎,才3萬多(對方傷勢比較嚴重一點)。

再來,任意險的部分如果對方有保(假設對方有過失),
你也去看法條,看什麼是你可以申請理賠的,
但凡事都有價碼,死一條人命上法院,不過350~450萬就可以結案,
所以你的狀況到底拿多少錢才合理?(如果你的傷不大,其實五萬已經是爽到你了)
就看你怎麼談?你可以學我,從完全無知,到拼命找資料,讀法規,找產險公司說詞漏洞,
最後整死產險公司,再交給保險局補尾刀。

要和解的時候,如果你很謹慎,可以先大家談好金額,
去找調解委員會,約個時間在委員會的見證下簽下和解書,這樣對彼此都有保障。

另外,任意險通常行情是簽和解書一個月內撥款完畢,以上。

我愛鱈魚香絲 wrote:
12月11日下午下班...(恕刪)

藍色心鏡 wrote:
如果,最後三個人都不...(恕刪)


大大你的文章我反覆看了很多次,
也了解很多,
目前收到調解委員會的文了,
這期間有問題再請教你。先感謝你了!
大大好,

車禍的發生, 牽涉的法條, (至少如下五條)

1. 刑法 (有人受傷或死亡的交通事故 = 政府對違反刑法的犯罪行為的懲罰)
2. 民法 (換算成金錢的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加害人對被害人金錢補償的依據)
3.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區分車禍的肇事責任的基礎)
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車禍的發生, 必然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一方或多方)
5.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車禍發生後的SOP)

大大的事故, 筆者分析如下:

A 迴轉汽車 (假設迴轉意圖已經明顯 = 非屬靜止於路中的車輛)
B 我方直行機車
C 後方直行機車

交通事故的肇事因素, 看的是(同一件)事故的所有車輛的駕駛行為.

除非是同一地點, 不同時間發生的車禍,
才會是(兩件)(或三件)的前後交通事故. (這個時候才會分開來看)

大大的情況, ABC屬於(同一地點 + 同一時間) = 一件事故

A車 = 迴轉車 = 肇事主因
(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B車 = 直行車
(已經完整的注意車前狀況 = B車無肇事因素)

C車 = 後方車 = 肇事主因
(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本件"交通事故,
A車(與)C車, 同為肇事主因.
B車無肇事因素

先說到這, 其它(五個法條)的詳情,
請先在 mobile01 站內, 搜尋 harrison4569

進一步的問題, 再提出詢問或直接來信

順利

好爸爸與帥兒子

我愛鱈魚香絲 wrote:
感謝大大.這個我知...(恕刪)

不用主動聯絡對方
等傷好了之後直接到調解會調解比較正式
不過你所有單據都要留起來
等判例,如果對定對方是轉彎車就贏了。

我就是騎摩托車撞到一台左轉車,我被送醫動手術2次..

初判結果是肇因左轉車,我沒肇事因素。
鳥兒在歌唱,花朵在盛開,在這樣的日子裡,像你這樣的三寶/邪教徒,就該被地獄業火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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