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於昨天早上上班途中發生碰撞,小的我是直行車時數約40~50,對方是對向轉彎要進入停車場我行徑時車輛還在對向,但是快要經過停車場時對方突然衝出來我就從他龍頭那邊撞上(雙方都並無大礙,只有我有小挫傷)雙方都為機車此路上無標示任何禁行機車已有請警察作筆錄有詢問過對方無任何保險(強制險過期,未保)我方是有加保第三責任險請問一下肇事歸咎還有我有需要使用到我的第三責任險來理賠對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