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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D Ranger 這類的皮卡若是裝回第二排坐椅萬一被查獲,刑責大概多重?

因為國內法規是不得有第二排座椅(理由是???)那如果有把第二排座椅裝回,被臨檢查獲,所面臨的刑責大概多重?駕照有可能被吊銷嗎?
2014-12-10 19:51 發佈

狄拉克 wrote:
因為國內法規是不得有...(恕刪)

7200外加堅理站驗車
網路找的文章

未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且未補繳差額稅款,已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應補繳差額稅款外,並應處以應納稅額2倍罰鍰。

該局進一步舉例說明:王君擁有一部2000c.c.的客貨兩用車,車種為小客車,每年應繳納11,230元使用牌照稅;車種為小貨車,每年應繳納使用牌照稅3,600元,且依規定小貨車僅能保留第1排座椅,後方應淨空。如王君以小貨車名義申領牌照,事後將原本拆卸之座椅裝回,或自行加裝座椅,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車種手續且未補繳差額稅款,被警察機關查獲後,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應補徵差額稅款7,630元(以全年稅額計算),並處以應納稅額2倍罰鍰22,460元。
yanyu_911 wrote:
網路找的文章未依規定...(恕刪)
老實說,這法令很腦殘...
明明國外進口時是四人座,台灣的監理法令就強制人家要把後座椅拆掉,才能申請檢驗
就連想以自小客申請領牌也不行,不知道是在刁什麼鬼

補稅?我車進口驗車落地領牌都有跟到,問了又問,不行就是不行,有後貨斗的就是貨車...
不是我不申請,是你們不給我們申請啊
會不會是因為國外不重視交通安全,台灣比較重視?

狄拉克 wrote:
會不會是因為國外不重視交通安全,台灣比較重視?



台灣人命比較值錢
政府終於注意到了
這啊..標準的(多事不如少事)公務員處事態度,依法行政

因為台灣法規上..應該是規定:貨車只能有一排座椅(限乘兩人)

如果把後座加上了座椅就變成了小客車了

而且 規定上有後斗的車限定為貨車,所以不准以小客車掛牌,
也就是原廠車還要被依規定拆椅子
節錄自小七車觀點
http://7car.tw/articles/read/16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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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法規中規定貨車駕駛室僅能乘坐 3 人,故這種雙廂式貨卡若以小貨車認證的話,後座將無法合法乘坐乘客,因而引起一般民眾誤解。概因貨車因為貨物稅及使用的牌照稅均較一般自用小客車為低,業者為了節省貨物稅,一般均以稅賦較低的小貨車進行報關,而為了增加消費者的購買意願,以小貨車進行銷售由於日後牌照稅遠低於自用小客車,因此在業者及一般民眾不明就裡的情況下,均怪罪於法令不夠完善。

不過,其實這類車種只要將貨斗加蓋後即可以自用小客車合法申請牌照,亦即後座即可合法乘坐乘客,但將造成業者進口時貨物稅大幅上升,而車主日後使用牌照稅也大幅上揚,相較之下,當然沒有人會願意使用小客車合法申請牌照了。此外,小客車送測時的法規要求亦較小貨車嚴格,若是車商,當然選擇以較容易過關的小貨車法令送測。

小貨車的貨物稅及使用牌照稅較一般小客車為低,乃是基於促進商業及經濟發展的考量,用途及立意均與一般日常使用的小客車不同,這類高單價的雙廂貨卡在國內泰半為休閒用途,車主也均為較具經濟實力的社會人士,負擔較高的稅賦實屬合理,政府若因為少數人的利益而違背立法初衷,這才是違背大多數人的利益吧!

-by 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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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到底是車商及車主不願意多付稅金,還是法令不允許這樣的車存在呢??

yanyu_911 wrote:
這啊..標準的(多事...(恕刪)


不意外呀,所以我國棺員多神奇了吧!!

每年還出國考察......考個鬼啦...

chenhj wrote:
節錄自小七車觀點ht...(恕刪)

這位小七不是故意誤導就是自己沒搞懂
看過幾次CG雜誌刊載關於客貨牌的文章只能搖頭,都特約作家了比鄉民還糟

有貨斗就只能申請貨車牌,座位就只能一排,中華民國腦殘法規目前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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