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車少,不知道不覺的就開到快110公里了
直到發現蹲弓箭步手持雷射槍的警察杯杯
雖然在通過警察前馬上剎車降到90幾公里,但或許為時已晚
當時只有我跟一台剛上交流道的車子通過,我減速後,幾乎是跟另一台車並行的
但警察沒有攔我們,繼續蹲弓箭步,照後面的車子
我知道超速是我不對,我現在想請問的是有沒有大大最近在國道5號被雷射槍掃到被攔下?
或是事後補寄罰單的,很想知道國道5號的警察用的雷射槍有沒有照相功能
如果確定被照到了,至少死的乾脆不用一直掛著
今天出遊因為這件事情,一直牽掛悶悶不樂的
玩完回程還是乖乖不要超速的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