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的時間

小弟之前檢舉了一起在國道上跨越槽化線行駛的違規
前幾天接到國道警察局的電話
指稱小弟填寫檢舉的時間和行車紀錄器時間差了10分鐘
或許真的有筆誤
但是他說...
如果不親自過去做筆錄,則此筆檢舉無效
請問是這樣嗎??
2014-11-19 9:0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交通
警察是跟什麼時間來比對的?路邊的大鐘?
可不可以請他退件處理,你重新送件?超過七天了嗎?
警察是已送件上要填的違規時間和行車紀錄器時間比對
或許是小弟筆誤吧
已經超過七天
如果還是要檢舉就必須去做筆錄

brian660128 wrote:
如果不親自過去做筆錄,則此筆檢舉無效
請問是這樣嗎??...(恕刪)


是真的沒錯

日前也是因為影片日期與舉發填寫日期不符
轄區國道警分隊有來電通知
需到隊部填寫切結聲明書或不開單結案
幸好是還在舉發期限七日內
所以又重新送件完成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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