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份在住家附近租了個停車位,六月份第一期繳款1000元,順便附1000元押金.隔月七月份,瞬間漲價到1200元....嗯~哼~ok~方便就好.十月三十日前往繳十一月分租金收據上有蓋退租退500元(當下解讀為停不滿半個月可退500元)十一月十日因為決定不續租,所以提出解約.結果....月租費不退,押金1000元只能退500元理由是...大家說來就來,說退就退他們會很困擾要我保留車位到月底在去退,當時我也點頭ok~(心裡想減少損失,佔車個位)後來想到如果月底退租,會不會又變卦成0元請問大家會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