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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酒駕超速撞死人無罪

無照酒駕超速撞死人無罪
男子周寶運前年酒後無照駕駛公司小貨車,在竹科的園區一路超速撞死騎機車的高世璋,涉業務過失致死,但高院認定高男違規左轉及超速,加上路口分隔島種樹並有崗亭影響視線,周男看到騎士能反應的時間不到一秒,即使有駕照、車速僅五十公里沒超速,仍猝不及防會發生車禍,判周男無罪。

周男前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十時許開車途經園區一路、園區三路口,迎面撞上騎車從對向左轉的高男。高男(三十歲)是科技工程師,當天要加班,被撞倒地後滑行逾二十八公尺,因顱內出血等不治。

檢方查出,周男駕照被註銷,在限速五十公里路段以時速約五十六到六十七公里行駛,酒測值零點零六,將他起訴。家屬痛罵周男害死他們辛苦栽培取得成大電機碩士的愛子,另索賠七百八十二萬餘元。但法官勘驗警方取得的行車記錄器畫面,發現高男未依兩段式左轉,沒等機車道的左轉專用箭頭綠燈亮起就搶快左轉,僅二點三秒就被來不及煞車的周男撞上。因周男視線被左前方中央分隔島上高四、五公尺的崗亭遮擋,在高男搶快左轉的二點三秒裡,周男至少前一點三秒看不見高男,換句話說,反應時間不到一秒。鑑定機關依機車刮地痕及行車記錄器畫面估算,高男車速約時速六十二點六公里,認為周男即使有駕照、車速五十公里沒超速,兩車互撞前一秒仍看不到彼此,極可能照樣車禍,認定周男猝不及防,且酒測值不高,駕照是因沒繳牌照稅被註銷,應無過失責任,僅有無照等交通違規,仍判周男無罪。

因一、二審均無罪,依《速審法》檢方須舉證判決牴觸《憲法》等原因,否則周男幾已確定無罪。民事一審已判家屬敗訴。記者昨無法聯繫雙方,現場崗亭已拆,竹科表示,崗亭是依《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設置,過去為配合各大廠不同下班時間暴增的瞬間車流,透過崗亭交管疏散,但近年外來車流大,管制反而影響交通,這兩年已陸續拆除。

1.高男騎機車未等紅綠燈左轉號誌亮起就左轉。

2.周男因左側視線遭崗亭擋住,看到高男時反應時間剩不到1秒,撞死高男。

(蘋果日報黃哲民/台北報導)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41109/10324673

無照酒駕超速撞死人無罪|蘋果動新聞|Apple Daily - 蘋果日報
無照超速又酒駕小貨車駕駛撞死機車騎士判無罪| NOWnews ...
無照酒駕超速撞死人法官判無罪- Yahoo奇摩新聞
貨車駕駛無照酒駕超速撞死人無罪- 台視新聞 - 台視全球資訊網
無照酒駕又超速撞死騎士判無罪-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4-11-10 6:4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酒駕

MUTSUMI wrote:
男子周寶運前年酒後無...(恕刪)

文中怪怪的,發現高男未依兩段式左轉,沒等機車道的左轉專用箭頭綠燈亮起就搶快左轉,僅二點三秒就被來不及煞車的周男撞上,是指死者雖沒兩段式左轉,但為綠燈搶快?而小貨車司機等於是闖紅燈嗎?
公平與否可能每個法官見解也不同
很多沒喝酒也沒超速 遇到闖紅燈 反而有部分肇事責任 ..

MUTSUMI wrote:無照酒駕上路 有肇事就應該輸一半了..怪...(恕刪)


在英明立委的立、修法之下,這個判例就是告訴大家『一碼歸一碼』,不是酒駕、無照就一定有肇責。

以後立委好好選啊!
別只有顏色這個選項,賢與能才是重點。
品茗 wrote:
文中怪怪的,發現高男...(恕刪)

園區路口有幾個是多相燈號
汽車可以直行 右轉但並不代表機車此時可以直行

汽車可以左轉並不代表機車此時可以左轉

需依據多相燈號的指示
但很多機車或汽車並不一定遵守多相燈號
左轉切大西瓜與直行車搶到也蠻多的
但園區保警似乎是眼不見為淨.................
在視野不佳的路口,沒減速還超速,無照還酒駕,

騎士雖有過失,但罪不及死。
在竹科發生這種意外
我是完全不意外
一堆新貴跟神風特攻隊一樣
紅燈參考用..
闖紅燈的一堆...
汽機車都一樣..
常常都紅燈了硬是要過..
多等一個紅燈時間是會死嗎?
先前我在下班時段..
也差點收掉雙載的機車騎士..
還好當時速度不快...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無照跟酒駕確實該死,應該譴責
但標題是否有所偏頗?
如果標題改成:機車超速違規左轉遭撞死,汽車駕駛判無罪!
這比較符合實際情況吧?畢竟台灣目前的法規是酒駕以及無照與路權無關
所以標題有誤導民眾憎惡法官之嫌…

MUTSUMI wrote:
定周男猝不及防,且酒測值不高,駕照是因沒繳牌照稅被註銷,應無過失責任,僅有無照等交通違規,仍判周男無罪。


沒繳牌照稅會註銷駕照??
因該是註銷車牌吧!
所以是一個無照又喝醉酒的駕駛,
開著一台牌照被註銷的車在路上,
這樣都能沒事,
難怪滿路上一大堆掛假牌的都沒再怕的。
人類中最卑鄙無恥的是, 權力擁有者和諂媚權貴者, 藏身安全場所歌詠戰爭, 用愛國心將無知者送往戰場!
酒測值0.06, 又沒有超標, 新聞好像有提過只要吃個超商的紅酒燉飯就0.06了.

另外無照超速和肇事責任還是分開看.

汽車是綠燈直行, 機車未依規定左轉,

單從這方面機車就輸很大, 加上有遮蔽物導致汽車反應不及, 判沒有肇責也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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