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收費員執行公務竟被警方開單?高市交通局四名路邊停車收費員,開收費單時將機車暫時停在停車格旁或慢車道上,竟遭民眾拍照舉發。警方收到檢舉認為確屬違規,開出紅單罰款,引發全市近五百名收費員反彈,認為收費員收入微薄,一張罰單就直逼一天的收入,直斥警方開單「太離譜」!收費員颳風下雨都要在外面開停車單,一天薪水一張罰單就沒了,且還是民眾檢舉!違規內容為「併排停車」、「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在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處停車」收費員開停車單不是在協助地方政府執行公務不是?難道要收費員走路或騎腳踏車?是有看過騎腳踏車的收費員但那也會很累,也有些收費員沒下車就這樣直接開單但之前就有車主抱怨機車刮傷車子要求改善不下車開單會被投訴刮傷車子下車開單又會被人檢舉開罰,到底要收費員怎麼做呢?
收費員工作固然辛苦,違規停車也是事實!請停到道路最右側或是停車格中的路段(非停車格中的黃網線,指的是格子間無格子的路段),不要併排停車。行駛中跟在收費員後方滿危險的,為了檢查停車單經過每台車時勢必減速再加速,需要開單時甚至要停下來,可不可以請收費員停到路邊一點?雖然收費員也是執行公務中,但是非緊急勤務還是可以遵守交通規則吧。
我覺得這是外包單位甚至是政府單位要負責的。增加人力,要求遵守規則與交通安全。在一些窄小的道路上,收費員併排停在馬路上真的是會阻礙交通,也會危險。如果可以停好車再去開單,雖然很慢,是會比較安全。但恐怕很多地方根本找不到機車停車位。我個人常在檢舉,雖沒檢舉過收費員,可是開車時常常遇到都沒再注意後方來車的併排開單員,是蠻有危險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