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午4時40分,在高雄市民族路楠梓往市區方向靠近天祥一路口慢車道。
在文藻的斜對面。
我騎著自行車,一直都以時速約25公里行駛於外側突然被左後方雙載黑色機車推或踹倒。
接觸前還譙了一句國罵,機車肇事逃逸。
我整個人翻倒,手臂當場血流如注。(到醫院包紮才發現手肘有時元大小的肉不見了)
警察最後還叫我別抱太大希望,應該是查不到。
由於附近並無監視器,請行經此處的大大們行行好。"若有拍到請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
雖然我有醫療險可陪,但那口氣就是過不去。
而且這就是"殺人未遂",絕對不是什麼單純的交通事故。
前沒多久才有一個判例,騎機車被從後方踹倒。那個人當場就掰了。
想到這我當場背脊一陣涼。
順帶一提,我從學會騎機車開始到現在也有十年了。
單車和機車加起來。
我光是從後方被撞的次數"至少"有6、7次了,我自己都難以置信。
別說我騎車慢什麼的,我都是表速比限速高5公里左右行駛。
停紅燈10秒後被撞就有4、5次。
而且我也從不擋人道,都這樣了不然還要我怎樣。
我拜託三寶們,饒過我的屁股吧。(如果聽得進也就不是三寶了)
在機車版也發了一篇一樣的,希望大家幫幫我吧。
結成精 wrote:
不好意思冒犯問一下,
是怎樣的情況下會被撞6,7次呢?
是那邊交通比較差的關係嗎?
1.停在機車停車區,後面的車子想紅燈右轉。就下去了。
2.腳踏車(有尾燈),紅燈停機車停車區。後面車子想闖紅燈。就下去了。
3.在國道十號下面停紅燈(機車停車區)過了約十五秒。
看到後視鏡一閃,連人帶車被撞翻。對方是樹科大的新生,騎著一台嶄新的勁戰。
撞完當場變成龍頭卡住的勁戰。
4.早上出門在機車停車區等紅燈,後面一個女駕駛不知道是沒睡飽還怎樣。
煞車沒採,我就這樣被撸倒。
(如果是我害她睡不飽,心裡還會有點甜甜的。但不是啊!)
5.路口待轉,後面有女駕駛"倒車"(你沒看錯,就是倒車!)打我撞倒。
而且撞到還沒知覺,還一直撸。直到我衝上前去拍車窗,她才發現我。(古人說的好,人是渺小的。
要不然怎麼可能看不到我呢?)
6.自行車起步(我記得那次還是抽車起步),後方的機車女駕駛搶快撞我。
7.加上本次。
七次、七次,我招誰惹誰了。大家出來評評理。
MARJORANA wrote:
不知道要怎麼騎車,才能騎到常常被撞。
那些說我不會騎車的,不然你們教一下好不好。
還是說我看到紅燈應該闖過去,這樣前面六次就都不會被撞了。
抽車起步被撞..我想那位女騎士可能只是不喜歡被"盯著看"...或者是覺得前面帥哥太有勁了,禁不住恍神的用力抓著右手抓著的那根忘情的猛轉...
人長的太帥,騎車就要緊盯照後鏡,不然你不知道後面的妹妹是不是看著你一直忘我的櫓油門,還是女駕駛根本就是想把你騎上去,或是已經雙腳僵直無法踩煞車,甚至於那個屁孩拼老命的也要追上你之後肛一下....還弄歪了自己的X頭.....
有照妖鏡,一"盯"保證她們全都縮的妙。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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