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萬,一下子真的感覺很多,像樓上說的,可以直接交給法院,民事審判的結果,應該能如你所願,保險公司搞定....只是...對方是保險相關從業人員,你覺得她不會告你過失傷害嗎..如果不在乎有這樣的前科,那就隨便她.否則,你百分之百過失,非揹個傷害罪不可...至於上面說對方也有過失,那叫「與有過失」,只在民事部份,可以降低你的賠償額..刑事部分,就算她應負百分之九十九的過失責任,只要能證明你有百分之一的過失,定罪..八九不離十...所以.....好好談吧...比大聲,沒半點用處...
給樓主你一個重點~~~"""沒碰撞"""要如何百分百認定是你造成他傷害?嚇到??依照你的例子來說~~沒碰撞的車禍~~~ 很容易全身而退的!!我要說他的胎紋不足~~車子保養不佳~~他才會還沒在碰撞前就自行跌倒~~~這樣官司你會打了沒?
10萬也太多了...對方籌碼就是告你過失傷害...我覺得告下去對方也不一定會拿到多少錢...不怕背一條罪名...就給他告囉...如果對方3萬內不和解...是我就讓她去告...不過樓主希望這次能夠讓你未來行車能更小心!這次可能只是3萬...下次可能是30萬300萬...想想自己口袋...行車自然會更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