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七月中的時候跟摩托車發生碰撞,我是左轉車對方是直行車,對方是個外籍勞工沒有駕照。
本身有保加重險,發生當下車子前保受損但是沒有很嚴重,對方機車幾乎全毀,左肩跟右腳有擦傷。
機車修復費用大約12000元。
看在對方是個外籍勞工沒有甚麼錢的前提下,當下就跟對方講我一定要報警出險,保險部分會理賠對方,但是警察來的時候,並沒有檢查對方駕照,對方聲稱沒有帶,警方也沒有查證對方是否有駕照。
鑑識報告出來後我方須負全責,保險公司也沒有跟小弟囉嗦,就說他們會處理,
就去找對方要談和解。對方要我方理賠88000元,
保險公司要求對方出識就醫證明以及在職證明好出險理賠。
問題來了,對方一直沒辦法提供有關傷勢是否有嚴重到一個多月沒法上班的證明,
然後漫天喊價,跟小弟說保險公司賠不夠的地方,小弟必須賠償,現在還在談和解階段,
保險公司願意以38000談和解,對方在金額上一直覺得不滿意,
如果堅持上法院的話,小弟吃上過失傷害的天數大約會是幾天,易科罰金一天多少錢?
我方沒有任何違規的前提下,就路權上來講,沒有駕照騎乘摩托車有路權嗎?
今天還接到對方委託人的電話,恐嚇小弟「大家在路上遇的到,今天是我們腳受傷,改天有可能換成你半身不遂」。但是來不及錄音,不然我就可以提告對方恐嚇了。
小弟實在很想給這種「軟土深掘的人」一個教訓,但是「過失傷害」這個陰影,很難擺脫,
懇求各位大大給點意見。謝謝各位!
最後給各位一個忠告,對於車禍永遠不知道對方是怎麼樣的人,不要看對方是弱勢就心軟,
對自己有利的地方,一定要在筆錄中忠實呈現。以免造成自己的困擾。
jasper0908 wrote:
小弟在七月中的時候跟...(恕刪)
對方要求88000但保險公司目前只願賠38000
也就是說你們雙方間的金額差距是50000元
現在等於就是說樓主願不願意自己貼50000元來解決過失傷害的問題
樓主的例子 因為是左轉車未禮讓直行車所以鑑識報告認定樓主要負全責
就算對方沒有駕照 頂多是多吃下一張無照駕駛的罰單
易科罰金一天折算1000
以樓主的例子來看
假如樓主不在乎身上多背了一條過失傷害的前科...也有時間跟對方周旋
如果這口氣吞不下...倒是可以跟對方賭一把
因為樓主雖然要負擔全部肇責
但是對方只有擦傷而已 只要樓主握有積極和解的證據(調解會一定要出席)
相信應該不會超過一個月(如果紀錄良好 遇到明理的檢察官說不定也有緩起訴的機率)
只要不超過兩個月就算是樓主賺到了
但如果樓主很在乎揹上前科的話...
除了看看保險公司能否提高理賠金額之外
就只能自己認賠花錢消災囉
PS.電話錄音設備要趕快準備好....假如有錄到恐嚇的言論..就可以逆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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