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兩個月的調解審判(基本上保險公司也是派個人頭來而已),
判決下來了,判決書說明我方才是被害人,對方需付全部肇事責任,對方敗訴,
我問題是
我要求償是向保險公司還是肇事人求償(我單據有留)?
因為我和肇事人聯絡,他連我被告都不知道,說保險代位求償啥的,他不需要出面,但是代位求償不是只有對我的債權嗎?
麻煩幫我解惑一下,感謝。
小妖0000 wrote:
車主說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之後工作忙碌,也想說對方應該比較嚴重,就沒催了,怎知過了八個月,收到對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的起訴書
小妖0000 wrote:這應該是對方車主有保車體險。所以對方車主修好自己的車子之後申請理賠,對方的保險公司就(代)替對方車主的地(位)向樓主(求償)。
因為我和肇事人聯絡,他連我被告都不知道,說保險代位求償啥的,他不需要出面
小妖0000 wrote:你要向肇事者求償,如果他只保車體險(賠他自己的車),而沒保第三責任財損險(賠別人的車)。承保他的車體險的保險公司沒義務賠償給樓主。
我要求償是向保險公司還是肇事人求償(我單據有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