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堤頂交流道南下多車道左轉彎!

被人以行車記錄器檢舉
違規通知單號碼: AV0438892
違規日期:民國 103/09/01
違規時間: 07 時 11 分
違規發生地點: 舊宗路二段
違規事實: 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
舉發單位: 內湖分局

違規情形如底下影片中間車道車輛,不知道有沒有人中招?


雖然金額只有六百,不過不太服氣,為此申請台北市民E點通帳號申訴

申訴日期:2014/09/24
申訴內容:
一、違規路段為堤頂交流道南下出口,該路段似乎因上班壅塞而拓寬(詳附件新聞及GOOGLE地圖)
二、下該交流道車輛不是左轉就是右轉,十多年來從未看過直行車輛,拓寬目的既是欲解決壅塞,怎會將中間車道限制為直行車使用?如此,行經該處車輛為免違反交通規則,均無法行駛,那拓寬之目的豈不白費?
三、該路段車流量極高,且均為左右轉車輛,貴局之道路標示不符民眾需求,建議改善;以之舉發民眾違規,更是不合情理。

申訴結果:
機關名稱 內湖分局
系統流程 狀態:【通過】
說明:案件申請通過 時間 2014/09/30 08:47:35

不知道會不會將中間車道標示更改為允許左右轉?
2014-09-30 9:52 發佈
Arens wrote:
被人以行車記錄器檢舉...(恕刪)
這就是政府搶錢..中間車道只能直走(都已經下交流道了.誰還會上高架?白癡車道)

好險我從基隆回內湖.想轉去好市多時都沒塞車.所以沒停過中線道左轉

這種檢舉人還真爛.遲早要還的.利用瑕疵的道路設計來檢舉
我很確定七月還是八月還是左右轉箭頭
只是那麼久以前的檔案早就不在了
這應該是施工單位畫錯了 罰單申訴應該會過
不過我還是不會走中間 左轉我會靠內側 右轉我會靠外側
檢舉人可能有問題, 下交流道然後再上交流道? 阿是閒閒沒事幹嗎?

我一時不罵政府如何?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Arens wrote:
被人以行車記錄器檢舉...(恕刪)

疑問...

1所以這個路口違規不算是國道違規?

2.這個路口的標線的確做的很奇怪,希望能重新畫線...
所以有時候真不知道如何是好, 天天走這線當然知道, 不熟路的該怎麼辦? 前車蓋在箭頭上, 後車看不到, 看到時又已快到雙白線, 靠過去又被說插隊....唉......
這個確實應該申訴,非常不合理.
直走的其實也有啦,前面好像有一個清潔隊的停車場,還有部份下錯交流道
的,不過真的很少很少,占用一個車道實在不合理,中間應該改成左右轉直行
都可以才對,加油囉!
有些不太合理的交通標線,真的要有人去申訴才會改善的,不然管這事的人沒走過這邊,一定都是照法規來做事,申訴的好!
面對不合理的規則 , 這個時候 , 汽車駕駛人就會說政府搶錢 , 應該要改要改

而看到其他用路人對面不合理的規則抗爭時 , 卻又說 "規定就是規定"

果然是換了位置馬上就不一樣~~~~
可是一到八樓都沒你說的症狀耶 你有事嗎?
smax155 wrote:
面對不合理的規則 ,...(恕刪)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