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以行車記錄器檢舉
違規通知單號碼: AV0438892
違規日期:民國 103/09/01
違規時間: 07 時 11 分
違規發生地點: 舊宗路二段
違規事實: 在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
舉發單位: 內湖分局
違規情形如底下影片中間車道車輛,不知道有沒有人中招?
雖然金額只有六百,不過不太服氣,為此申請台北市民E點通帳號申訴
申訴日期:2014/09/24
申訴內容:
一、違規路段為堤頂交流道南下出口,該路段似乎因上班壅塞而拓寬(詳附件新聞及GOOGLE地圖)
二、下該交流道車輛不是左轉就是右轉,十多年來從未看過直行車輛,拓寬目的既是欲解決壅塞,怎會將中間車道限制為直行車使用?如此,行經該處車輛為免違反交通規則,均無法行駛,那拓寬之目的豈不白費?
三、該路段車流量極高,且均為左右轉車輛,貴局之道路標示不符民眾需求,建議改善;以之舉發民眾違規,更是不合情理。
申訴結果:
機關名稱 內湖分局
系統流程 狀態:【通過】
說明:案件申請通過 時間 2014/09/30 08:47:35
不知道會不會將中間車道標示更改為允許左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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