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也將近九年了,日前接到了生命中的第一張紅色單子而且還是在熟到不能再熟的路段發生的明明都很清楚哪些路段要小心,卻還是意外中獎仔細研究後發現,原來是條伯伯在路旁架了"人民加稅工具",想要為困窘的國庫,添加些微薄的甘露本來也沒啥好說的啦!可是他擺設的工具的地點好像有些過份距離速限變換的標誌好像有點太近了,應該只有100多公尺(在台2線上,時速60降為50的地方,小弟時速66)這讓人繳起來實在不太愉悅,而且印象中對這種地段的取締好像有些規定可是搜尋來搜尋去卻只有新聞,請問一下這個有明文實施嗎?去申訴的機會大不大呢?
是有此規定沒錯,有家人也申訴成功過,不過他申訴成功的是新設的固定式測速照相桿離警示牌太近(自己隔天回原處拍照存證,不過拍的時候要想辦法拍出距離過短....例如有看出中間隔幾支路燈,每個路燈間隔多長....)像您這種移動式三角架恐怕很難申訴,因為搞不好當天晚上當地警方就去收機器了,您去哪找證據?